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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天价”不一定是错

(2006-04-20 17:59:22)
   四年花十万,读幼儿园贵过上大学。如此现象,是耶,非耶?
   其实,幼儿园和大学不具有可比性,因此,以读大学的费用为参照系来评说读幼儿园的费用,其实并不合适,特别是当那幼儿园是民办幼儿园时。那么,四年十万花费是高还是低呢?又应该如何评说幼儿园的花费之高低呢?
   笔者以为,如果除了“天价”幼儿园之外,为人父母者再别无选择,那么幼儿园“天价”问题就应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再仅仅是幼儿园的收费问题了。因此,对幼儿园收费就很有反思、批评,甚至予以强制规范的必要;而倘若“天价”之外,并不乏低价以供选择,则幼儿园“天价”问题,不过是一个市场选择的问题,因此,对于“天价”幼儿园,也就没有必要予以厚非。
   有学者认为,一般老百姓的子女肯定上不起“天价”幼儿园,因此,过高的收费是不合理的,故而建议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而在笔者看来,一般老百姓能否上得起,似乎难以成为加强法律、法律之规定的理由。因为,社会没有任何理由按照低收入者,或者说是普通收入者的消费水平,来人为规定一个普世的消费水平,从而事实上剥夺了高收入者享受高消费水平的权利。
    或许值得一议的是,幼儿园有必要“天价”吗?换句话说,社会是否应当理解、尊重“天价”幼儿园的存在?当然,讨论的前提是这“天价”是货真价实,而非假冒伪劣。对此,笔者的回答是当然有必要。原因是,幼儿的看护、培养、教育其实是一个内涵丰富、内容复杂的领域。对其,不妨可以理解为是在为幼儿的成长创造一个外部环境。这环境质量的高低显然和投入的多寡密切相关,高质量的环境自然需要较多的投入,其享有者付出更多也就实属自然,理所必至。
   当然,也应当看到,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财富占有的多少有所差异,甚至是很大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而富人的孩子有权利读幼儿园,穷人的孩子同样有权利,但是不能忽略和排除的是,在市场的自然选择下,穷人对幼儿园的需求很有可能难以得到市场的满足,而这就是政府应承担起责任的时候。因此,在幼儿园问题上,笔者以为,真正需要政府做的不是去强制规定一个市场选择下的收费标准,而是弥补市场可能的忽略之处,即提供足够多的,能够用以满足低收入者需要的幼儿园。
   此外想说的是,现实中有些幼儿园收费高而为孩子的成长所创造的环境却未必真正的好,换句话说,出于对幼儿教育的错误理解,以及幼儿园对利润的片面追逐,幼儿园和家长很有可能正在为幼儿花费巨资创造、提供着一个对其身心的成长未必多么有利,反而很可能有害的环境,这倒是值得警醒。故而在笔者看来,对于“天价”幼儿园,或许更为需要的不是被社会指责,而是应当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认真思考,如何让其真正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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