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爱吻”也是“惯吻”
周越然在《言言斋性学札记》之《惯吻与爱吻》一文中言:
“西洋夫妇,不论贫富,常常接吻,出门要吻,归家又要吻;起身要吻,上床又要吻。此种接吻,可名之曰:‘惯吻’。
惯吻者礼也,名为表爱,实无意义……夫妻间应另有一种接吻,曰‘爱吻’。爱吻者,四唇紧接,潮而不干,辅以舌尖,闭气窒息。”
周越然此文写于上世纪30 年代。其时,西风影响之深远、广泛远不及今日,所以很是透着洋风的接吻大约公然的流行还仅限于少数地区之少部分人群。如今,国人早已取拿来主义。莫说两人独处,就是大庭广众之中,众目睽睽之下,热恋一吻或者说貌似热烈的一吻亦早已不属罕见。记忆中,近日的报纸上不就有记者摄得的少年男女于公共场所勇敢之一吻吗?只是那一吻究竟是“惯吻”还是“爱吻”?猜测起来,恐怕是变成“"惯吻”的“爱吻”吧?
说其是“惯吻”,乃指其已是日常生活之习惯,而不是什么难得的一试或者脸红心跳的偷尝;说其是“爱吻”,是指其倒也是情到深处之难以自禁,终究和夫妻间的礼貌和习惯性的礼仪不同。
只是问题恐怕也就出在了这即是“惯吻”也是“爱吻”上了。倘若仅仅是夫妻间的“惯吻”,形式主义,光开花不会结果,与夫妻或许不是好事,于男女学生却恰恰相反;而如果仅仅是“爱吻”还未成日常生活之习惯,则想必在一段日子里还应该是发乎于情而止乎于吻;如今吻已吻得如呼吸一般的自然和大方了,能否止乎于吻也就甚可怀疑了。也许这就是有男女中学生会由“吻”进而“性”并且就行为了的原因吧?
越然先生于同书之《纯洁之爱》一文中又言:“男女相悦,以彼此享受为最大最后之目的;爱而不及肉体,男者必为圣徒,女者必为天使”。其意所谓“柏拉图的爱”实不合人之常情。然而,如今合乎人之常情的男女中学生们是否告别圣徒和天使的时刻也太早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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