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蓝领”发展天花板,让“劳动光荣”蔚然成风
(2022-04-29 23:11:09)“八级工”,这一曾经有着明星效应的称谓,对于新一代劳动者来说可能是一个陌生的概念。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前产业工人们的脑海里,“八级工”就是火红年代里他们奋斗的年华。日前,人社部发布《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将现行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发展为“八级”技能等级。
“八级工”,是建国初期伴随工资等级体系建立起来的八级技能等级制度的简称。“八级工”制度下,按生产劳动复杂程度和技术熟练程度将工人工资分成八个等级,工人的技能等级同薪酬水平挂钩。其中最高等级的八级工不仅工资待遇较高,且拥有受人尊崇的社会地位。八级工曾是几代青年劳动者的不懈追求,其中浸润的“工匠精神”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
改革开放以来,为提高工人技能水平,我国在高级技工中先后设置了技师、高级技师职务,并确立了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5个等级的技术工人考核体系。但随着时代发展,“五级工”体系设置不足的问题逐步凸显:现实中,有的技术工人到了三、四十岁就成长为高级技师,其职业发展空间已经触碰到了“天花板”,束缚了他们奋斗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
《意见》提出,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值得注意的是,“新八级”绝对不是对“老八级”的简单复制和翻版,而是适应变化了的技术世界和工作世界,打破束缚“蓝领”职业发展的“天花板”,以加强知识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让“老八级”代表的高技术、高收入和崇高社会地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接续传承和发扬光大,为实现新的百年目标奠定技能人才基础。
《意见》要求,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建立完整、成熟、稳定的职业发展通道,是提高职业吸引力、凝聚力的关键。建立“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以职业技能等级为依据确定待遇水平、提供激励保障,必将极大增强一线产业工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并促进“劳动光荣”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