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2020-04-08 2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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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孔曰:周公,天子之宰、卿士。冉求为季氏宰,为之急赋税。
郑曰:小子,门人也。鸣鼓声其罪以责之。
邢疏:此章夫子责冉求重赋税也。“季氏富於周公”者,季氏,鲁臣,诸侯之卿也。周公,天子之宰、卿士,鲁其後也。孔子之时,季氏专执鲁政,尽征其民。其君蚕食深宫,赋税皆非已有,故季氏富於周公也。“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者,时冉求为季氏家宰,又为之急赋税,聚敛财物而陪附助益季氏也。“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者,小子,门人也。冉求亦夫子门徒,当尚仁义。今为季氏聚敛,害於仁义,故夫子责之曰:非我门徒也。使其门人鸣鼓以声其罪而攻责之,可也。
朱子集注:周公以王室至亲,有大功,位冢宰,其富宜矣。季氏以诸侯之卿,而富过之,非攘夺其君、刻剥其民,何以得此?冉有为季氏宰,又为之急赋税以益其富。非吾徒,绝之也。小子鸣鼓而攻之,使门人声其罪以责之也。圣人之恶党恶而害民也如此。然师严而友亲,故己绝之,而犹使门人正之,又见其爱人之无已也。范氏曰:“冉有以政事之才,施于季氏,故为不善至于如此。由其心术不明,不能反求诸身,而以仕为急故也。”(“非攘夺其君、刻剥其民,何以得此?”,不知有何依据?)
为何会有此事?此事应与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有关:季氏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曰:“丘不识也。”三发,卒曰:“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对,而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孙季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弗听。十二年春王正月,用田赋。
“季氏”。从左传可知哀公十一年是季康子当权之时,季氏当指季康子。
“富”。翟氏考异:说文“富,备也。一曰厚也。”此富只合训厚,以与薄税敛之薄反对。季氏之用赋厚于周公,典籍故云“富于周公”也。鲁自宣公税亩而田赋倍,已富厚于周公矣。及此而冉有复为季氏访问田赋,即所谓“为之聚敛而附益”也。夫子既以正告,冉有仍不劝救季氏,卒用田赋,夫子所以欲绝之也。此事又详著于外传鲁语,以证论语,似最允协。若依旧说,则周公勋贵有之,曷尝以之致富,而乃与富人相衡量哉?
古注多认为是富有、富裕之富,指财物富。我取翟氏考异之说,所以驳一下富有之说:富不富得过周公,本不足议;富得有理,不为过;但取法非义,则不可。加赋税有没有正当理由呢?季氏之加赋,就一定是往家里藏吗?也可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开桥修路等基础建设,如修缮费邑或把它修建更高大更牢固,这种开支当然得通过加赋税来实现。也可能征收后赈济穷人。以冉有“退”的性格,如果不是说得过去的理由,他会做加赋的事吗?他会做,只是与夫子的政见不同,而并不是冉有的品德有问题。再说,谁更富有,能比较吗?我认为不好比较。真要比,最好的比法是比收入,工资加封地收入是比较明显的,(而管理费及维护费等开支不好算,也做不到透明。若说我收了很多,结果赔进去更多,还倒贴不少,难不成还能查他的账?这就全凭他良心做事了,当然有一些政绩工程如费邑的超标准建设是明摆在眼前的,大家都看得见估算得出来。)就算季氏田赋重,总量上也多不过周公。还有一种富是算家产,房产田地或可计算,但家中珠宝钱帛以及祖上传下的宝物都是比较隐私的,很难计算,这种富更不好比较。另外也还有礼尚往来的收入,当然别人送礼会更多,这部分收入也相当可观,却相当难计算。以周公的地位,与各诸侯间交际更多,交往规格等级更高,礼物也更贵重,这种富有也不是季氏能比的。
如果以消费的奢侈度来比较,则存在有钱人节俭的情况,也看不出真实的富有情况。只能说,看季氏这么能花钱,应该更富有。
如果赋轻,就算富,也无可非议。
这个富,应是指田赋重,并不指田赋总量多于周公。正常来讲,就算季氏田赋重,总量上也多不过周公。如同举重、拳击,季氏与周公二者完全不在同个重量级别。就算把孟氏、叔氏甚至鲁公、整个鲁国给季氏,也未必能富过周公啊!
所以说,本章的“富”是(赋税)更重、更厚的意思,翟氏考异所论完全正确。“富于周公”,是所收取的赋税比率重于周公当初制定的标准。
有人会问,季氏这个赋税是在什么范围内实施?整个鲁国?还是季氏封地费邑呢?我首先要说的是:冉有是季氏家宰,只负责季家的家事,国事不是他的职责,冉有收赋税只为季家收,只在费邑的地盘上征收。那么是不是等同说季氏富厚于赋税就只在费邑这块地方呢?答案是否定的。季氏是鲁国上卿,他所制定的政策是全国通行的。如果只在封地施行,则封地的百姓岂不怨声载道?如何服众呢?在全国通行,全国民众一碗水端平,则费地百姓无话可说(如果只为费地的公益事业而只增加费地赋税,又是另一回事)。政治不只是压迫、压榨,还得维护稳定,季氏应该非常明白这个道理。在全国增加赋税的情况下,冉有在费邑征收赋税,这样理解此章是顺畅的,事情相互之间不会矛盾。至于其他地方的赋税,则由上卿与大夫们去安排。
季氏还有什么原因要加赋税呢?我想,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冉有有足民之才,冉有在治理费邑、打理季家上有一套本领,确实取得成效,民众富裕起来。而季氏作为鲁卿,自然把冉有的治理方法推广到鲁国各地,大家生活都有起色,这时季氏则打算增收赋税?若想,夫子弟子中为家宰者较多,宓子贱不下堂而单父治,其贤能可知,何独冉有为政事之首,必有其过人之处。冉有的政绩会体现在哪呢?所以我便想此种可能并非不可能。
加赋税的事,也不是季氏一个人有这样的心思。就是鲁君,也是如此想,这事可见于“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
季氏不会平白无故要加税,否则百姓不会答应。极可能是达到了加税的条件(如百姓丰收富裕)和事由。所以,季氏加税,如果不是以公益事业示人以公心,也可以迎合鲁君之私心,于季氏来说,他都可以找到加赋税的理由和政策出台背景。
冉求应该怎么办?皇疏引缪协云:季氏不能纳谏,故求也莫得匡救。匡救不存其义,屈,故曰“非吾徒也”。攻讥于求,所以深疾季氏。子然问,明其义也。
冉有只是政治车轮上的一个小螺丝,他阻挡不了政治走向。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冉有是该走还是该留?
夫子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所以批评冉有说,非吾徒也。夫子站在“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的高度,希望上位者节俭而不增收百姓赋税,让百姓过富裕生活,这是圣人思想;冉有是做事之人,想的是多做点事,要能够多做事则需要足够的钱,所以要增加赋税。
求也艺,夫子是推荐、赞许冉有为官的。冉有为政事科之首,是弟子中最善为政者,其对政令之对错亦甚明了。若说知错而又为季氏聚敛附益,是何缘故?以夫子取四科之材,必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冉有岂是无德之人?当时的难处,我们不知而已。
重要的话再说一遍:冉有并非无德,只是与夫子政治主张不一样,二人政治见解不同而已。如果不是说得过去的理由,冉有不会做加赋的事。两种不同政见而产生两派观点,如王安石与司马光,他们品德并无问题,或他们的政治主张都可把事办好、把国治好,这并不足为奇,治国也并不只有一种办法、一条道路;厨师也并不会只会煮一道菜。几道菜下来,味道都好,都是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