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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通报”才是治理“高考喜报”的良药

(2021-08-05 08:58:30)
标签:

教育

分类: 教育时评

罗义安

623,江西省莲花县教育局公布一则紧急工作提示——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等。不制作散发所谓的“高考喜报”,严禁公布、宣传、炒作或通过媒体(含自媒体)变相公布、宣传、炒作省市县各级“高考状元”、全省排名(如理/文科前XXXX人等)、保送(录取或预录取)北大清华等名校学生和人数、高分率和高分学生(如本地本校“600以上XX人,占比XX%”等)、一本上线率、二本上线率等违背教育评价改革方向的问题。(624日 澎湃新闻)

“处理通报”才是治理“高考喜报”的良药

每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关于高考状元的炒作一浪高过一浪,制作散发“高考喜报”则成为学校的拿手好戏。学校散发“高考喜报”,炒作高考状元,无非是为了显示教学成绩和教学质量,以吸引优秀生源。

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关,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者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老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可是,一些地方政府把高考成绩当作教育的“成绩单”和政府的“政绩单”,不仅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还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奖惩。对于学校制作散发“高考喜报”的行为,有些地方政府态度暧昧,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制作散发“高考喜报”行为的宽容,便是纵容。“处理通报”才是治理“高考喜报”的良药。也就是说,对于制作散发“高考喜报”的行为,要从重、从快处理,及时通报,增强威慑力,形成震慑效应。

一方面,处理要重。在处理制作散发“高考喜报”行为时,有的地方政府“怜香惜玉”,高举轻放,处分不痛不痒,违规成本低,难以形成震慑力。杜绝“高考喜报”满天飞,必须从重处罚,提高违规成本。

另一方面,处理要快。处分迟到,或只处理不通报,会向其他学校传递的错误信号,让其误以为可以制作散发“高考喜报”。因而,对于制作散发“高考喜报”的行为,不仅要零容忍,而且要从快处理,使观望的学校打消制作散发“高考喜报”的念头。

(作者罗义安,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

(蒲公英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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