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卷第八十八
四月丁卯,诏毁吕公著、司马光、吕大防、范纯仁、刘挚、范百禄、梁焘、王岩叟景灵西宫绘像。
乙亥,诏:“苏洵、苏轼、苏辙、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秦观、马涓《文集》,范祖禹《唐鉴》、范镇《东斋记事》,刘攽《诗话》,僧文莹《湘山野录》等印板,悉行焚毁。”
九月,壬午,诏:“宗室不得与元祐奸党子孙及有服亲为婚姻,内已定未过礼者并改正。”
庚寅,诏:“上书邪等人,知县以上资序并与外祠,选人不得改官及为县令。”
辛丑,臣僚上言:“近出使府界,陈州士人有以端礼门石刻元祐奸党姓名问臣者,其姓名虽尝行下,至于御笔刻石,则未尽知。近在畿甸且如此,况四远乎!乞特降睿旨,以御书刊石端礼门姓名下外路州军,于监司长吏厅立石刊记,以示万姓。”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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