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卷第八十八
七月庚戌,臣僚上言:“管句明道宫张耒,在颍州闻苏轼身亡,出己俸于荐福禅院为轼饭僧,缟素而哭。”诏:“张耒责授房州别驾,黄州安置。”
九月乙未,诏中书籍元符三年臣僚章疏姓名,分正邪,各为三等。于是中书奏:“正上,钟世美、乔世材、何彦正、黄克俊、邓洵武、李积中六人;正中,耿毅等十三人;正下,许奉世等二十二人。邪上尤甚,范柔中等三十九人;邪上,梁宽等四十一人;邪中,赵越等一百五十人;邪下,王巩(革)等三百十二人。”
己亥,御批付中书省:“应元祐责籍并元符末叙复过当之人,各具元籍定姓名进入。”于是蔡京籍文臣执政官文彦博等二十二人,待制以上官苏轼等三十五人,余官秦观等四十八人,内臣张士良等八人,武臣王献可等四人,等其罪状,谓之奸党,请御书刻石于端礼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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