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轻微不罚,彰显执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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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承载着人们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情感,也是民众出行祭扫、踏青游玩的高峰期。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市公安交警推出轻微违法不处罚的举措,犹如一缕温暖的春风,吹进了民众的心田,彰显了执法的温情与人性关怀,是在特殊时期的一次暖心之举。
当然,轻微违法不处罚并不是无原则的放纵,而是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对执法方式的一种优化与创新。交警部门在对轻微违法行为从宽处理的同时,依然会加强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分心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严管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占道影响安全通行等,不服从交警指挥、随意超车穿插等易引发交通拥堵的违法。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展现了执法的灵活性。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清明期间的轻微违法不处罚举措,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是法律的刚性与人性的柔性完美结合。它让我们看到,执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我们期待更多的执法部门能够借鉴这种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执法方式,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