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防控,严防野猪“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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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林业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有野猪分布约3万头,野猪“下山”“进城”偶有发生。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由公安特警部门依法妥善处置、成立专业猎捕队猎捕、将野猪致害纳入报保险赔偿范围等措施,积极应对并解决好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安庆晚报》11月21日)
毁庄稼、上街道、闯民宅……近期,野猪现身多地城镇社区,甚至伤人毁物,在我市也常有野猪“进城”的情况,给人们生活带来不少困扰,甚至威胁到人身安全。为此,我市通过110报警等方式,由属地派出所或公安特警部门依法妥善处置野猪问题,同时组建了5支约70人的野猪应急防控处置队伍,先后猎获野猪997头。虽是无奈之举,却是缓解和降低人与野生动物冲突最直接、有效的措施。
国家林草局2023年6月颁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已经将野猪除名了,这意味着野猪不再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了,但这并不是说个人可以对野猪任意捕杀。揆诸现实,多举措开展科学防控是减少野猪“肇事”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强化对野猪致害严重区域群众的安全教育的同时,要依法因地制宜建设脉冲电围栏、阻隔栅栏、隔离壕沟、电子感应炮、植被隔离带等隔离防护设施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另一方面,根据野猪分布和危害程度,通过专业化野猪猎捕队,对野猪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科学的、有条件的、适度的猎捕,最大限度避免对区域内居民生产生活和其他生物造成危害,以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