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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傍名牌”坏了农产品品牌

(2024-11-18 2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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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别让“傍名牌”坏了农产品品牌


《农民日报》报道,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首起侵犯“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商标权利人奉化水蜜桃研究所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农产品品牌保护的警钟。

品牌是农产品的形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已经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致富产业,农产品品牌效应,更是给相关经营者带来了不菲的收益。五常大米、洛川苹果、赣南脐橙、奉化水蜜桃、西湖龙井澄湖大闸蟹等犹如金字招牌,带动了一批优质农产品产销两旺,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傍名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一些渴望高价的销售者、生产者为了扩大销路获取利润便动起了让自家农产品“傍名牌”的歪脑筋。他们利用假产地、假认证、假商标、假包装等种种不法手段,将那些质量低劣的农产品冒充知名品牌推向市场。导致一些知名度较高、溢价能力较强的农产品品牌被侵权频发,不仅坑害了消费者,扰乱了农产品品牌市场,掣肘农业健康发展损害上游生产者利益,降低各地培育精品农产品品牌的热情,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良性有序发展。

造成傍名牌搭便车、碰瓷乱象的原因,源于以农民为主体的地方产业,缺乏系统有效的控制机制,产品良莠不齐,或者被掺假;又因为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品牌使用的合法性意识比较淡薄;还由于农产品流通进入了买全国、卖全国的大流通格局而这种“大买大卖”的格局给监管增加了难度,导致“名牌”现象屡屡发生。

农产品品牌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乡村振兴、富农强农的重要手段。重视农产品品牌保护事关农业转型发展,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民盟中央在一份《关于打造地理标志区域品牌 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中,曾提出要从注重机制建设、强化运用管理、优化服务体系、加大保护力度等方面,更好发挥地理标志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促进作用。这也从侧面说明,提升农业品牌保护和管理能力,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更需要的是系统推进、常抓不懈。

遏制农产品“傍名牌”象,既是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对品牌农产品经营者的支持与呵护是维护农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农产品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时刻绷紧品牌保护这根弦,让优质农产品保持“畅销”、“长销”。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严加查处,规范市场秩序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名牌”行为,特别要在产品上市期间加强举报、曝光和惩戒力度,让冒牌产品无处藏身,让无良商家付出代价,为农村土特产打造“金名片”,促进农业产业持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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