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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哥哥买房,因为需要贷款登记弟弟名字,现弟弟起诉要分房屋的60

(2024-12-18 20:58:11)

 

 

案情简介:

灰太狼、绿太郎是亲兄弟。但绿太郎还是不顾家人们的反对,起诉了灰太狼,主张房屋是灰太狼绿太郎共同购买,要求分割房屋60%。屋登记为按份共有,灰太狼占99%,绿太郎占1%。这究竟怎么回事呢?

 

绿太郎称,其一,自己是居住困难户,当初是有房屋购买资格的;

其二,绿太郎和灰太狼皆有出资,且绿太郎出资大头,房贷是他的;

其三,因为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所以绿太郎一家无法申请经适房;其四,灰太狼有其他住处,绿太郎一家没有其他住处;

 

灰太狼称,

其一,房屋登记绿太郎名字,是因为需要以其名义贷款,

其二,房贷实际灰太狼承担,绿太郎对房屋实际出资额为15万。

其他情况,

其一,房屋申请人包括灰太狼,但不包括绿太郎,

其二,其他家庭成员作证,登记绿太郎名字考虑因素为税费和其子女就学;

其三,房屋一直由灰太狼一家实际居住,绿太郎没有实际居住,房本在灰太狼处;

 

法院裁判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系争房屋是由绿太郎、灰太狼共同购买还是由绿太郎代持?

根据《购房申请表》,灰太狼属于购房申请人员,而绿太郎不属于购房申请人员。绿太郎在一审中也表示,系由于当时政策较为宽松,且其户口在内,故系争房屋登记在其名下。一审法院根据系争房屋一直由灰太狼家庭居住使用、系争房屋房地产权证由灰太狼保管的事实,并从系争房屋申请、购买、还贷等方面作了详尽的逐项分析,得出绿太郎仅是代持人,灰太狼为系争房屋实际权利人的结论。对此,本院均予认同,在此不再赘述。因绿太郎还过系争房屋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一审法院根据灰太狼自愿给绿太郎15%房屋折价款,依据双方确认的房屋现价,确定灰太狼给付绿太郎系争房屋折价款51.75万元,亦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案例来源(2021)沪01民终3727号

 

杨律点评:

对于登记共有的房屋分割应该如何分割呢?

是完全按照房屋登记进行处理还是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出资贡献,实际使用,证照保留进行确认呢?

答案其实很明显,综合考虑,因为本来就是房屋权属及房屋分割纠纷。

二审法院归纳的案件争议焦点是:系争房屋是由绿太郎、灰太狼共同购买还是由绿太郎代持?

代持房没有房屋份额,而共同购买则需要分割房屋,既然说到了代持,房屋代持究竟如何处理呢?

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熊某诉谢某等房产过户案(借名买房合同)》,认为“认定借名购房时的实际出资人身份,应从双方书面协议,还款手续、购房发票、产权证书持有人等证据综合判断。”

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你自认为的一个抖机灵,很可能是别人遇上上百次的老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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