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性论也是关于人性的理论。它与人性论的区别在于,人性论侧重“性”的来源和属性以及如何养性的问题,而心性论侧重天人的关联模式以及“心”“性”“情”之间的关系问题,将人性问题体系化和理论化,更为直接地体现着修养论取向。“心”,从概念结构来说最初指的是身体器官,在哲学视域中主要有认知义、主观意志义。“心”的认知义即心的思维功能,此即孟子所谓的“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之义,荀子所谓的“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荀子·天论》)之义。
心性论是关于“天人之际”的理论。“天命之谓性”是儒家经典《中庸》里的一个重要观点。关键是“天”将何种性赋予了人。按照子思的意思是:“诚者,天之道也”,意即“天”的本性或本质就是“诚”。“天”正是将“诚”“命”于万物,以成万物之性,所以说“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中庸》)。《周易·说卦》中提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这些观点都对后期心性论的建构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孟子看来,人性与人心是二而一的:从人之所以为人,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角度看,是人性;从它居于人的内心,支配人的思想和行为的角度看,是人心。因此,心是先天而又感性的道德主体,人的本心与本性是本原的、先天性的善。人所本有的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是人向善的发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由此,仁、义、礼、智就是从人心、人性中发育而来的,而并非强加于人的外在东西,“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孟子的“尽心知性”说还认为尽心首先是存心,即保持心的完美无缺,这便可以知性。
孟子心性论的确立,将宇宙、人生打成一片,第一次为儒家所倡导的道德规范确立了理论上的根据。孟子之所以为后儒大加推崇,之所以在儒学发展史上占有崇高的地位,主要源于他的心性论的提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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