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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块钱买了全国的规矩,陕西再现“堵高铁车门”事件

(2018-01-11 21:47:57)
标签:

陕西宝鸡

堵高铁门

铁路

高铁

时评

分类: 社会观察

自合肥“扒高铁车门”事件后,网上沸沸扬扬,今天,处理结果出来了,罚款2000元。结果,晚上就又出新闻了,陕西宝鸡再现“堵高铁车门”事件。

报道说:事发列车从兰州开往上海,在停靠宝鸡南站时,一女子突然拦在车厢门口,想阻拦列车发车。因女子与丈夫在车上吵架,而后其丈夫在列车停靠宝鸡南站时突然下车,女子想让丈夫回到车上,所以拦在车厢门口,最终在车站民警要求下,女子下车和丈夫处理矛盾,列车正常发出并未受影响。目前,车站派出所已介入事件调查。

有网友说正是对合肥扒高铁门事件女子的处罚力度太轻才不能起到惩戒作用,表示反正2000元能够摆平。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九十五条规定,处罚两千元已经是顶格处罚,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依法作出了处罚,为何还发生了类似的时间呢?我之前说过,犯法成本过低,依法作出的处罚我们无法指责他的错误,但是法律的处罚能否起到相应的警示作用呢?

今天,陕西的类似事件其实就是一种合肥事件的溢出效应,既然拦了高铁也只是处罚2000元,这种处罚对于许多人来说并无什么负担,而且看合肥事件当事人的态度,“只要10秒,五分钟没有影响列车晚点,不应该停职,没有阻挡列车……”。无任何悔改之意。在处罚后和央视采访时才象征性的道歉。为何,2000元处罚对其毫无威慑力,再有类似事件无非还是2000元的事。此次宝鸡事件虽然说及时制止了,但是谁又能保证以后没有人再干这种事呢?既然高铁晚点可以掏2000元解决,那么下次机场、轮船是不是也都可以呢?毕竟2000元对于能够坐飞机、轮船、高铁的人来说并不算什么?

马上春运大潮就来了,如果春运期间再发生此类情况,将会对全国的交通运输造成多大的损害?

2000元,处罚过后,规矩被卖掉了!

最后,看一段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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