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资委: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2022-12-22 14:51:27)
浙江省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旨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通过公司治理结构体现出资人意志、履行出资人职责。重点是深化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健全完善国企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和“三重一大”决策、董事会授权管理等制度。目前,浙江省属企业已全部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省属企业本级和各级子企业全面完成“外大于内”董事会建设,全面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推动党委前置研究更加精准有效,“外大于内”董事会运行更加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突出高质量发展、行业对标、分类监管,出台《关于明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的意见》,针对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分类实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定责考核、完善治理、加强监管。根据企业功能界定分类、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改革发展实际,结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监管企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授权放权,充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着眼构建省属企业新型考核分配体系,加快研究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落实企业董事会考核分配职权实施意见,突出战略导向和功能作用发挥,实施以任期为主的考核模式,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惩体系。与此同时,以数字化改革赋能国资国企整体智治,浙江省国资委加快打造监管大脑和智治体系,建成全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构建国企大额资金监控预警等10大应用场景,建设并提升“国资云”平台等13个项目,将国资国企公权力智慧监督系统纳入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建成全省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浙交汇”,实现省市两级国有资产交易全面贯通和信息披露、交易规则等“六统一”。制定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出台公司章程制定修改办事指南和公司章程模板,促进依法治企、依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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