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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亲情·乡情·心情 |

粉色,终于让我一颤
听雪女子
老早就想专门为一种颜色写上几句话。对这种色彩,我误解了几十年,直到一把年纪了,才有所改变。这种颜色,就是粉色。
粉色,一说粉红色。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作为一枚女子,我五十多年的人生经历,有四十多年,我自身、我的周围,是没有这种叫粉的颜色的。也就是说,不算幼童时的无意识,真正接受这种颜色,也就最近两三年。
为什么对粉色,这般厌弃?
大约十来岁时,家里给我做了一件新褂子:粉色,长袖,棉布,绿扣子。按理,我应该喜欢。小时候家里穷,没怎么穿过新衣服,所用服饰,都是大姐二姐穿小、不用的,那件衬衫,算是我第一件真正意义的新衣。满心欢喜地穿上,大人们围着一圈说“好”,我一照镜子,自己吓自己一跳。我的脸本就红扑扑,粉褂子,像是给脸又罩了一层红晕,把个红脸衬托得红上加红,整个一红脸娃娃。好什么?多难看!彼时,我喜欢的脸是苍白的脸。邻居的邻居的亲戚,从京城来,大我几岁,洁白衬衫,藏蓝裙子,脸白得像白面,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红脸粉褂子,不是土得掉渣的问题,是掉几层渣的问题。可怜那时新衣寥寥,那件褂子愣是没穿几穿。
就那么寸。过了一年,也就是第二年,我又得了一件粉色格纹的确良衬衫,那是新过门的大嫂送我的礼物。那件褂子,不是在集上扯布让裁缝做的那种,是领子上带商标的成品,那在当时可是稀罕物!人人都赞那衣,要布(质地)有布(质地),要样有样。趁着家中没人,我偷偷地换上,往镜子里一看,天!还是红脸!臊眉耷眼地脱下来,默默地给它判了死刑。
莫非对粉的厌弃,根子在这?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走向社会后,看得多了,经得多了,想得多了,“仇粉”的芽子,也随着年龄一起生长。我给粉罗列了三大“罪状”:
一曰俗。粉是红的衍生物,由红色稀释稀释再稀释白色而产生。比之黄色的高贵,比之蓝色的优雅,红色在红、黄、蓝三原色中,本就有俗的嫌疑。但是,红色贵为国色,那是喜欢也得喜欢、不喜欢也得喜欢的,由不得个人。粉色就不能够了,母体的鞭子够不了那么长。俗者,众也。不说别的,大街小巷,老的少的中的,满眼都是粉——说不俗,你信?
二曰轻。这是最让人忌惮的。轻是轻佻、轻薄。话说回来,粉色给人“轻”意,也不怪它自己,全是文人们作妖。粉,来自杏花。本来,杏花粉的粉,最为正宗,淡淡的,似有似无。我猜想,杏花在前世一定得罪了南北朝那个叫庾信的文人,他以一首《杏花诗》,开启了对杏花的贬损模式。及至晚唐,诗人薛能笔下的《杏花》,直接让杏花的节操,碎了一地。
活色生香第一流,手中移得近青楼。
谁知艳性终相负,乱向春风笑不休。
这是招谁惹谁了?有地儿讲理么?
啧啧,粉有如此之恶,还怎么喜欢?不要说自己断断不会把那种颜色往身上裹,就是看见哪个帅哥着一件淡粉衬衫,也一脸鄙夷,觉得那家伙不正经呢!
三曰浮。浮即浮躁,浮躁与持重相对应。粉在五颜六色之中,颜最轻,色最淡,不免给人轻飘飘之感觉,像我这等浅薄之人,就觉得那就是不靠谱——那是打死也不应该喜欢的!
不喜欢粉色,喜欢什么色呢?喜欢深沉的、看上去像文化人的颜色——心里认为,米色、驼色、咖啡色等中性色彩,自带书卷气;实在不好斟酌,就黑、白、灰,我黑白灰的衣服,能从夏天穿到冬天。
我与粉划清了界限。不光是外人看得见的衣服、鞋子、包,外人看不见的床品、窗帘、饰品,但凡与粉沾边的,统统统统一边子去!好在,世界这么大,颜色这么丰富,我不喜欢粉色不要紧,粉色不会因为我这个小女子的不喜欢,而有丝毫的落寞。
本就以为,我与粉色就这么“混”下去了,互不搭界,两相安好。要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可能永远也改变不了我对粉色的看法。
还是源自一件衣服——一件粉色短袖棉涤连衣裙。得承认,现在先进的工艺技术,给颜色以极大的改进空间。如今,每一种颜色,都能分解出两千多种深浅不一的色值;在一种颜色里,可以混合同质、相近的色素,而无违和感,让颜色不再呆板、单一、“冤”。就说粉吧,现在有灰粉、紫粉、粉蓝、粉绿,可谓颜值爆棚。这件裙子的粉,不像我小时候的那件衬衫的粉,而是肉粉。售货员小姐姐,极力劝我试,我因有前车之鉴,不敢轻易上身。经不住小姐姐们的轮番轰炸,试了;没想到,试了,就放不下了。
我这才发现,原来,我与粉色不是敌人!过去总觉得粉色“冤”、土气,让脸更红……是我自己忘了,我的红脸蛋早就变成了一张苍白的“城市脸”,我心心念的顾虑,早就不知在何时飞到爪哇国了!要命的是,我现在想要红脸蛋,却没有!粉色,可不就让无生气的脸有了生机!
就像发现了新大陆。再满眼望去,满街的粉,却显得那么温馨,那么优雅!也是,这个城是煤城,过去,天是昏天,地是黑地,山不清,水不秀,粉色游走期间,根本看不出粉,倒显得黑不溜秋、污不燥烟。想来,粉色,是挑环境的!有花红柳绿、翠色欲滴、花团锦簇相映衬,方能还原粉色娇美的本色。
当然,一条裙子,还不足以让人改变爱好;再当然,爱好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颜色的喜好,会随着年龄、阅历、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很大变化——这样审视,我喜欢粉色不是不可能。
关键的,还是对粉色的认识。
其实,过去那么敌视这种颜色,并未对它多么研究,只是凭着少时的自我感觉,武断了一把。
粉,不似大红大绿那么张扬,也不似黄色那么给人距离感,它低调,内敛,柔和。所谓的“俗、轻、浮”,反过来看,就是大众性、亲和力、人性化。
每一种颜色,都是上天的赐予。喜欢与不喜欢,它们都在。若问赤橙黄绿青蓝紫,哪一种属于女性?那当然非粉色莫属。粉色就是女人的色!我以前排斥,不过是把粉色脸谱化了,恰恰说明自己的浮浅。
有人认为,粉之最美在树上——在杏花、桃花、樱花、蔷薇花、苹果花等这些粉色花朵绽放时,美在一片璀璨;我却认为,粉之最美在地上——当风吹落花,飘飘洒洒,零落满地时,它们不像大红大绿们,脱了相,变了样,而是全无颓废之相,依然俊俏,粉采不减……
这样的粉,让我心中为之一颤。
金华:
读才女新作《粉色,终于让我一颤》,细细品味,也终于让我一颤。才女的文意由来已久:“老早就想专门为一种颜色写上几句话。这种颜色,就是粉色。”可是,粉色在才女几十年的生活中,是不沾份的。着实让粉色委屈到家了。
记得我曾看过一本书,它为每个人依出生时的季节不同,分出了每个人所属的色系,“一月黑色,二月咖啡色,六月粉红色,七月红色,八月白色,九月灰色,十月浅蓝色,十一月靛蓝色,十二月紫色。”
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对色彩的感觉也不同,有些人喜欢色彩,有的人就不喜欢。
其实,色彩在不同的环境,意义和性质也不同。有些人,他们可能会因为心情的变化,从而改变所喜欢的颜色。这不,才女对粉色“误解了几十年,直到一把年纪了,才有所改变。”原来,“我与粉色不是敌人!”这种灵感的变化带来观念的转变,是何等的漫长,却获得了巨大的收获——世界上的颜色千百万种,但每种都有它存在的意义。有了心的归属。找准合适的生命色彩,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
空谷幽兰: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对外界的色彩的态度,反映了人的三观。听雪从厌弃粉色,到认同、喜欢,其中转变不仅是个人喜好的转变,而且是人生观审美观价值观的转变。
对颜色以外的一切,也是同样是这个道理。就如听雪有一篇博文不见了,这就是有人看着不顺眼,与看着顺眼的人不一样啊。
这篇博文,要是理解成听雪喜欢什么颜色,就是刻舟求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