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子》阅读笔记(五)
(2024-12-04 20:53:39)分类: 子集类读记 |
《慎子》(微信读书)
(慎到著 许富宏译注 中华书局有限公司2016年3月16日出版授权微信读书进行制作与发行)
阅读笔记(五)
后记:(续1)
二、因循(P57)
此篇名“因循”,意即因百姓之情,遂自然之性。
此篇由天道“因则大,化则细”之理,论用人之法,只在“因人之情”四字,而人之情,则是“莫不自为”也。人各为主体,有各自的目的,不要摆布天下以遂一人之志。
“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是故先王见不受禄者不臣,禄不厚者不与入难。人不得其所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谓因。”
(天道:顺应自然,天道之德就广大;违背自然,天道之德就细小。所谓因循,就是遵循自然,顺应民情。人们都是有私心的,都愿尽心尽力为自己做事,要改变他们为我做事,那就没有人能为我所用的了。因此,古代的先王对不肯接受俸禄的人,就不任用他们做臣子;对于不接受优厚俸禄的人,不任用他们担当艰难的工作。人们如果不为私心去做事,那么君主就不选拔任用他们。所以君主要善于利用人们都有私心的特点,顺应他们的私心,而不要强求他们为别人的利益去做事,这样天下就没有什么人不被为我所用。这就叫做因)
三、民杂(P60)
此篇名曰“民杂”,取篇首二字名之。慎到所论的“君”尚无神化色彩,不过是人之在上者而已,其智“未必最贤于众也”。君不过是不得不有之一职位,君臣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大君不择其下,故足;不择其下,则易为下矣。易为下,则莫不容。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谓太上。”
(天子不择下民,所以没有得不到满足的;不择下民,所以各种民众乐为其下。民众乐为其下,那么就没有什么人不被接纳;什么人都能接纳,那么人就越来越多。处在下面的民众越多,天子的威望就越高)
此篇阐明慎子关于“忠”之主张。慎子认为,无论治世抑或乱世,皆有忠臣。国有忠臣,未必得治。臣皆欲忠,而国君未必得到安宁。国家之治理,关键在于“贤使任职”,不在于臣是否忠诚。
此论与儒家大不类。慎子反对忠,乃出于循名使分,主张国事循名分职,反对仅将国事托付于忠臣。
五、德立(P75)
此篇名曰“德立”,意即善立为德。
“疑则动,两则争,杂则相伤,害在有与,不在独也。”
(一旦产生怀疑,就会有行动。一个位置如果被怀疑,那么就会有多人去争,这种血统不纯一的现象出现就会导致相互伤害)
“臣疑其君,无不危之国;孽疑其宗,无不危之家。”(P76)
(臣子如果对君位产生疑心,国家就没有不发生危险的;庶子如果对嫡位产生疑心,家中就没有不发生危机的)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
六、君人(P115因重装APP致页码变化)
君人,指国君。此篇文字简短,多有残缺。现存文字以阐述舍身取法为中心,可窥见慎子之法治思想。此篇言人君若以身治,则不免有偏,一旦赏罚失当,则臣下之私心起,而怨亦随之而生。所以君上要任法而弗躬;事断于法,则君不可偏,臣更无怨。一切依法,上下和睦,国家自安。
“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修身而治),则诛赏予夺从君心出矣。然则受赏者虽当,望多无穷(欲望多赏没有穷尽);受罚者虽当,望轻无已。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则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矣。怨之所由生也。是以分马者之用策(马鞭,扔马鞭确定),分田者之用钩(圆规,尺)。非以钩策为过于人智也。所以去私塞怨也。故曰: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法之所加,各以其分(名分),蒙其赏罚而无望于君也。是以怨不生而上下和矣。”
七、君臣(P123)
君臣,人君如何驭臣。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作为人君,不应该多听,应该根据法律来判断得失。君主对不合法律的言行,不盲目听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功劳,不能算做功劳予以奖赏。对没有功劳的亲人,不能任命他们做官。君主不能把官职私自授给亲人,实施惩罚也不回避自己所爱的人。要想一国上下相安无事,只有据法行事才能办得到)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