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慎子》阅读笔记(六)

(2024-12-12 20:33:09)
分类: 子集类读记

《慎子》(微信读书)

(慎到著 许富宏译注 中华书局有限公司2016316日出版授权微信读书进行制作与发行)

阅读笔记(六)

 

后记:(续2

《慎子》逸文(P122

48则。

1.行海者,坐而至越,有舟也;行陆者,立而至秦,有车也。秦、越远途也,安坐而至者,械也。《白孔六帖》十一、《御览》七百六十八

2.厝钧石,使禹察锱铢之重,则不识也。悬于权衡,则氂发之微识也。及其识之于权衡,则不待禹之智,中人之知,莫不足以识之矣。《御览》八百三十、又《意林》节引(P122

(摆好轻重不同的物品,让大禹来辨别它们的轻重差别,大禹也辨别不出来。一旦用秤来称,那么一丝一毫也会辨识出来。如果知道用秤来称的话,实际上不需要像禹一样聪明的人,即便是中等智慧的人也没有不能辨别出的)

3.谚云:不聪不明,不能为王;不瞽不聋,不能为公。《意林》、又《御览》四百九十六(P124

4.礼从俗,政从上,使从君。国有贵贱之礼,无贤不肖之礼;有长幼之礼,无勇怯之礼;有亲疏之礼,无爱憎之礼也。《类聚》三十八、《御览》五百二十三(P124

(施礼应遵从各地民间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施政则要遵从上级的意见,出使诸侯则必须听从国君的命令。国家有划分尊贵卑贱的礼仪,没有划分贤能不肖的礼仪;有划分年长年幼的礼仪,没有划分勇敢畏怯的礼仪;有划分亲族疏族的礼仪,没有划分喜爱憎恶的礼仪)

5.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故有道之国,法立则私议不行,君立则贤者不尊。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类聚》五十四、《御览》六百三十八(P125

(法的最大功劳在于使私心不行,君的最大功劳在于使百姓不争。如今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行使私心,是私心与法律相争,这样导致的混乱比没有法律更甚。已经立好君主而又去尊贵贤人,这样就是让贤人与君主互相争斗,这样的动乱会比没有君主更为严重。因此有正确治理思想的国家,法度确立后就不允许私心存在,君主确立后就不会再去尊贵贤人。民众统一听命于君主,处理国事皆依据法度来决断,这才是国家治理的正确道路)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下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