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译注》阅读笔记(六十)
(2023-04-17 12:30:39)分类: 子集类读记 |
《韩非子译注》
(张觉等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4月第1版2009年11月第3次印刷)
阅读笔记(六十)
读记(43):
今日开始阅读本笔记。
——二〇二一年十月五日上午
管仲、吴起均被称为是早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吴起重视赏罚。(P336)
法家把黄帝称为是“法治帝王”。
李悝,被称为是战国初魏国的法家人物,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废除世卿世禄。(P316注)
申不害:又称申子。战国时任韩昭侯相十五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使韩国国治兵强。是法家中主术治的一派。(P317注)重心计。(P342)
董阏于:按其观念,应属法家人物,其相信严刑峻法可治。(P326)
子产:按其临死之时对游吉所言,信奉严刑峻法,亦当属法家人物。
西门豹:热衷运用法家“挟智而问”的权术,佯装丢失了车轴头上的铁销,派人去找。(P348)
韩非子明示管仲不是法家人物。(P529)
——二〇二一年十月六日、十一月十五、十八、二十四日上午
本书P60注,将“德”注释为“古代哲学概念,指具体事物内在的本质属性。”这个注释比较独特,没有将德解释为通常的“道德”,而是归类于哲学范畴,此处值得琢磨。
《管子》并不是一部法家著作,而是一部法家学者依托管仲之名而纂集的杂家著作。(P574注)
“七术”是法家归纳的君主所使用的七种权术,费尽心机,阴招损招皆施,有的显得“下三滥”,见不得阳光。这可能是中国历代统治者“阳儒阴法”的原因所在,法家招数实用有效而不得人心是其特征。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
韩非子也有许多主张与老子相通,主张“无为”,如讲“圣人之道,去智去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治国常规)。民人用之,其身多殃;主上用之,其国危亡。”还讲“虚以静后(退让),未尝用己(从来不用自己的智巧)。”(P59)
还有“治大国而数(屡次)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P207)
第十六卷第二篇第八章第1节引《管子》语(P575)与第2节有关“法”与“术”的论辨,体现了法家“法”是用于民,“术”是用于臣的不同用途,而儒家则为“礼”是用于大夫,“刑”是用于庶人,这既是两家的不同之处,也是两家的相同之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
《问田第四十二》与《定法第四十三》两篇值得重读。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午
今日完成本笔记阅读。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晚
今日打印本笔记。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