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译注》阅读笔记(五十八)
(2023-04-08 11:44:33)分类: 子集类读记 |
《韩非子译注》
(张觉等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4月第1版2009年11月第3次印刷)
阅读笔记(五十八)
读记(41):
第二十卷含五篇。
第一篇《忠孝第五十一》,即第五十一篇“忠诚与孝顺》。分七章。
第一章(P717)提出天下奉行“孝悌忠顺”之道,是以“天下乱”的论调,依据是尧舜汤武“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尧把帝位传给舜是“为人君而君其臣”,汤武是“弑君”。由此造成“至今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国者矣。”认为“父而让子,君而让臣,此非所以定位一教(确定名位,统一教化)之道也。”韩非子的这段论述太过偏颇,有僵硬、牵强之硬伤,难以服人。
第二章(P718)认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认为“此天下之常道(永恒法则)也。”提出“废常上(尚)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
第三章(P719)继续论述“贤智”与“孝悌忠顺”的关系,强调“舜以贤取君之国,汤武以义放弑其君,此皆以贤而危主者也。”
第四章(P720)批判古之“烈士(贞节之士)”,是“乱世绝嗣之道”。把舜即称为此类人。
第五章(P721)认为“烈士”“为恬淡之学而理恍惚之言”,清静淡泊不热衷名利的学问,隐约模糊难以琢磨的言论。如此学说与言论是“天下之惑术也。”
第六章(P723)认为不接受尧禅让天下的许由与盗跖这两种人,属于“殆物(危险的事情)。”提出“治也者,治常(通常的民众)者也;道(治理的方法)也者,道常(治理通常情况)者也。”“殆物妙方(危险极端之事与玄妙莫测之言),治之害(祸害)也。““天下太上之士(许由之属),不可以赏劝也;天下太下之士(盗跖之类),不可以刑禁也。然为太上士不设赏,为太下士不设刑,则治国用(使用)民之道(方法)失矣。”
第七章(P724)批评当时世俗“不言国法而言从横(合纵连横)”是空言,不会成事。指出治理国家,“治内以裁外而已矣。”用治理好国内的办法来制裁天下。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九月一日上午
第二十卷第二篇《人主第五十二》,即第五十二篇“臣民的君主”。共三章。
第一章(P725)指出“虎豹”之厉害,凭藉其“爪牙”,而“权势”是“人主之爪牙”,丧失就有“身死国亡”之患。
第二章(P726)论“法术之士(掌握了统治术的人)”与“当途之臣(执掌大权的大臣)”的区别。认为应听取法术之士的意见,控制当途大臣的权势。
第三章(P727)进一步论述人主在对待“法术之士”与“当途之臣”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上午
第二十卷第三篇《饬令第五十三》,即第五十三篇“端正命令”。共四章。
第一章(P729)论端正法令的重要性。“饬令,则法不迁(随意变动);法平(公平公正)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仁义之类的言论)售(对立)法。”
第二章论述“以刑治,以赏战,厚禄以用术。”用刑罚来治理国家,用奖赏来鼓励作战,使俸禄优厚,而且使用权术。
第三章(P731)本章内容为第八卷《用人第二十七》第一章的错简。见P289
第四章重复论述赏罚问题。“重刑少(不滥)赏,上爱民,民死(拼命争取)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提出“行刑(执行刑罚),重其轻者(犯轻罪用重刑),轻者不至(犯轻罪的人就不会产生),重者不来(不会出现),此谓以刑去刑。罪重而刑轻,刑轻则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强调赏罚要出于君主一人,认为“一空(孔,口之意)者,其国无敌”;“二空者,其兵半用”;“十空者,民不守。”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