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湿地大米-盘锦特产蟹田大米-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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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大米,产自风景优美的辽宁省盘锦市,是辽宁省盘锦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市地理环境优越,栽培大米历史悠久,盘锦大米因其品质高、口感好而成为响誉全国的名优产品。2003年,盘锦大米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4年,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盘锦大米注册证明商标”;2007年,盘锦大米同时获得“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两项殊荣;2008年,盘锦大米被指定为“北京奥运会专用米”。
辽宁省盘锦市自古就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又被称之为“辽河金三角”,地理位置优越,
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盘锦全市共辖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和盘山县。区域面积3959平方公里,总人口120万。境内地势平坦,无山多水,有大小河流二十多条,海岸线长一百多公里。西邻锦州,东接鞍山,南临辽东湾,地处辽河下游,盘锦市中心距离省城沈阳150公里。
其适宜的气候条件和较长的生长期可以供水稻充足的生长发育和籽粒成熟,有西辽河水这样丰富的灌溉资源,又没有“工业三废”的污染,特别是具有偏碱性土壤所特有的生长优质粳米的特性等有利条件,生长出的湿地大米淀粉含量低,口感更好。加之精选优良品种,严格按照生产有机食品的标准进行种植生产,全程施用生物有机肥,采用人工措施综合防治病虫害,实行机械、人工灭草和放养河蟹灭草等等,一切都是为了生产优质精良的盘锦大米奠定基础。对水稻土壤的检验结果中发现,土壤中氯离子含量较正常高,这样会使大米淀粉在糊化过程中形成一种油状的薄膜,使盘锦大米外观更亮,口感更好,正是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得盘锦大米成为响誉全国的名优产品。
盘锦大米种植历史
盘锦市水稻种植的历史已有百余年。据史料记载,二十世纪初盘锦就开始水稻种植,之后种植面积不断扩大。1928年,张学良将军创办了“营田股份有限公司”,引领了东北地区水稻种植的机械化发展。盘锦解放以后,政府开始了大规模开荒造田,大力兴修水利灌溉,改良土壤,尤其以国营农场为单位进行农田开发建设,为盘锦市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盘锦的历史上,独特的“移民文化”也促进了稻作文化的发展。二十世纪60年代末,数以万计的“五七大军”和知识青年从全国各地来到盘锦,开发“南大荒”。他们参与农村生产建设,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推动了盘锦水稻种植技术的进步。在他们与当地农民的共同努力下,使原本蒿草丛生的盐碱地变成了成片成片的稻田。随着70年代末知识青年陆续返回家乡,“盘锦大米好吃”紧接着传遍了全国。
依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通过了对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02年9月10日起对盘锦大米实施原产地地域产品保护。
盘锦大米保护范围:根据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的申请,将盘锦大米原产地地域范围划定为盘锦市(其中包括大洼区、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盘山县)所辖现行行政区域范围。
盘锦大米管理措施:盘锦大米原产地地域保护的关键在于依法规范,严格管理,切实按照既定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予以原产地保护,不允许使用原产地地域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并由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盘锦大米原产地地域产品保护的管理措施,对盘锦大米的产销进行严格的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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