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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桃園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上路

(2023-03-30 16:52:45)
桃園市教育局10日宣布,111學年度起桃園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教育局統計,約1928名教師受惠,預算每年增加約2億400萬元。桃園市長張善政說,落實同工同酬,代理教師可以領到完整12個月薪水。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市立高中代理教師在107學年度已經全年聘期,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教師約有1928人,估計調整為全年聘期後,每年約增加2億400萬經費。1名代理教師說,111學年度與過去相比,可多1個月薪水,約4萬多,若是112學年學年開始,多近2個月薪水,包含年終過去領12分之11個月,未來將可領滿,年薪增加8至10萬元。

教育局指出,國中小未兼任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在寒暑假需要備課,或是處理班務、校務,與正式教師工作一樣,聘期實際卻是當年8月27日到隔年7月2日,實際上僅有10個月又7天有薪水,長期有「同工不同酬」的問題。而高中代理教師在107學年度已經實施全年聘期,國中小及公私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卻未落實,形成「一市兩制」。

教育局表示,6都僅有台北市給予再聘用的代理教師完整聘期,高雄市則是在提報教育局同意的前提下,給予完整聘期,其餘都沒有完整聘期。張善政說,落實「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可保障與正式教師工作內容相同的代理教師,有助於留住優秀師資人才,降低代理教師流動率。

桃園市議員淩濤說,原本財政上的短缺等考量,要逐步調整,但他上任後第1號公文,就是希望教育局盤點資源、完整規畫後逐步調整,經他強力要求、發文給桃園市政府,要求真正落實「全年聘期」,終結代理教師薪資「一市兩制」的不平等狀態,希望打造桃園成為更宜居、美好的城市。

北市初聘代理教師 本學期起可領12個月薪

桃園市政府日前宣布該市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自111學年度起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不只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北市也宣布實施,台北市也要跟進。北市教育局16日宣布,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全市初聘代理教師將有12個月聘期。

為提供台北市公立各級學校代理教師友善的職場環境,教育局表示,台北市決定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給予全市2000餘位初聘代理教師完整12個月聘期。

教育局說明,111學年第1學期已聘任的初聘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一律延長至112年7月31日止;至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在學期開始前辦理甄選初聘的代理教師,聘期則為112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在學期開始後甄選初聘的代理教師,則以實際到職日起聘至112年7月31日止,本項措施預估每年需增加經費9000餘萬元。

教育局表示,目前6都中僅台北市代理教師比照正式教師敘薪及採計職前年資,也率全國之先於2010年起給予公立各級學校初聘以外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亦同意具合格教師證書的代理教師,比照正式教師敘薪及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級至本職最高薪。

教育局表示,台北市對於所屬公立各級學校代理教師權益保障一向為全國最優,提供的福利待遇亦為全國之首,教育局將持續提供代理教師完善的工作環境,讓教師致力於教學工作。

板橋代理教師開缺第8招仍嘸人 教育局:無招聘困難

新北市府111學年度國小正式教師甄選開缺1023名,歷年開缺數為全國第一,不過,有民眾近期反映,板橋某國小招聘舞蹈班導師已開出第8招,仍無人錄取,擔憂開學日將近恐影響學生權益。對此,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該校已在今日完成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因招考碰上春節,招聘時間較長,並無招聘困難問題。

根據教育部代理代課教師人才庫平台資訊,新北市有29所市立國中小釋出代理教師缺額,有民眾指出,板橋某國小導師因上學期末請產前假及娩假,學校進行代理教師甄選,但歷經8招仍無結果,擔心開學後仍無人應聘,影響學生權益。

對此,教育局回應,該校已在今日完成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因本次招考遇國定假日春節,扣除春節期間,該校甄選(含公告期間)實際招考時間僅約一至兩周即完成,沒有招聘困難的狀況,市府將持續協助各校聘任代理教師,維護相關人員權益。

教育局補充,市府在111學年度開學前曾做過調查,99%代理教師皆已聘足,零星未聘足的教師員額所遺課務皆由校內教師彈性兼任,保障學生學習權益,另外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學校在第一次甄選公告5日後,隔日即進行下一次甄選公告,並按日計算,因此甄選次數才會顯得較多。

另外,針對代理教師薪資與正式教師相差暑期2個月薪水、1個月考績獎金,年終獎金也較正式教師少,年資也不得累計,薪資差距逐漸拉大。教育局表示,本市111學年度起,兼任行政職務的代理老師經專案核定後採全年支薪,相關待遇福利比照正式教師,另有關代理教師薪資、考績獎金、年終獎金等代理教師福利,中央正研議中,市府將依全國一制性規定辦理。

代理教師全年聘期 中市盼中央訂規範

 為保障代理教師的權益,桃園市政府宣布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台中市議員王立任指出,六都包括新北、台中、台南都未給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呼籲台中市教育局應跟進並制定相關政策,落實「同工同酬」。教育局強調,代理教師待遇應有全國一致性,將建議中央訂定相關規範。
王立任表示,代理教師即便未在國中小學兼任行政助理,仍須利用寒暑假時間備課,時常要協助處理校務或班務,工作內容幾乎等同正式教師,但其聘期多從當年8月27日計算至隔年7月2日,等於只能領取10個月又7天薪資,衍生「同工不同酬」疑慮。

王立任指出,桃園市針對國中小、公立幼兒園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已聘用的代理教師不論起聘日為何時、聘期皆延長至7月31日,下學期才受聘者的起聘日也從2月1日起算,可與正式教師一樣領滿1年12個月薪資。

王立任強調,目前台北市已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高雄市在教育局同意下也給予完整聘期,市長盧秀燕自詡為全國「教育王」,更應維護教師工作權,呼籲市府建立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制度,藉以留住優秀師資、減少代理教師經常流動衍生的親師生溝通問題。

教育局則表示,台中市代理教師有1768人,市府從106學年度開始已延長其聘期2周,並給予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若要全面增加至所有代理教師擁有完整聘期,每年經費約增加2.2億元;代理教師的待遇不應因地方財政狀況而有差別待遇,市府將建議中央訂定相關聘期規定,能全國統一適用,並盼中央補足相關經費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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