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外包机构备案提交哪些材料要求
(2025-06-16 1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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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聚合支付收单外包机构 |
一、 确定业务类型
外包机构应结合自身服务能力和展业规划选择申请备案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外包服务类型:
1.
2.
3.
4.
通过人工方式为持牌机构提供外包服务的,不得申请备案交易信息转接服务(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
二、 确定备案地域
外包机构首次申请备案的,其经营地域范围应当在出具推荐函的持牌机构的支付服务经营地域范围内。
外包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特约商户服务和受理终端维护”“特约商户引荐服务”等外包服务的,应对外包业务进行本地化经营和管理,通过在特约商户所在省(区、市)域内的外包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外包服务。
三、 填报信息
备案系统填写信息分为如下五部分:
1. 基本信息:公司名称、信用代码、公司类型、申请外包服务类型、申请外包服务地域、简要介绍主要产品和服务(150字以内)等。
2. 管理团队(企业必填,个体工商户选填),包括目前担任本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3. 股东信息(企业必填,个体工商户选填),包括持股比例排名前十的机构或自然人。
4. 与持牌机构关联关系(企业必填,个体工商户选填)。
5. 下设一级分公司情况(企业必填,个体工商户选填)。
四、 上传证明材料
外包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应当符合《收单外包服务备案管理规范》要求的基本条件,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的备案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应证明材料影印件;
2. 至少一家持牌机构(含一级分支机构)出具的推荐函;
3. 备案真实性声明;
4. 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外包机构应当按照《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信息》的要素格式和要求提交备案申请信息,并同意协会处理和使用相关信息,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相应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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