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备案提交哪些材料(新《规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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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收单外包服务备案管理规范》,针对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申请材料调整如下:
原备案类型“聚合支付技术服务 ”调整为“交易信息转接服务(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同时,可申请“特约商户服务和受理终端维护”“特约商户引荐服务”“支付受理标识张贴”等业务类型。
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提交备案申请时,需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的备案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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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备案系统填写如下五部分信息,并同意协会处理和使用相关信息,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相应授权。
1. 基本信息:公司名称、信用代码、公司类型、申请外包服务类型、申请外包服务地域、简要介绍主要产品和服务(150字以内)等。
2. 管理团队(企业必填,个体工商户选填),包括目前担任本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3. 股东信息,包括持股比例排名前十的机构或自然人。
4. 与持牌机构关联关系。
5. 下设一级分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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