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宪问篇》14.16
(2022-05-19 2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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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语新解 |
14.16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周明新愚解:
1. 子路:姓仲,名由,字子路。孔子弟子。
2. 桓公:齐桓公。
3. 公子纠:齐桓公的哥哥,曾与齐桓公争夺君位。
4. 召忽:与管仲共同事奉公子纠。
5. 管仲: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齐国的国相,辅佐齐桓公称霸。
6. 不义兵车:没有凭借武力。
7. 如其仁:这就是他的仁。
整篇解释:
子路说:“齐桓公杀死公子纠,召忽为公子纠自杀,管仲没有自杀。难道说管仲不仁吗?”孔子说:“齐桓公九次召集诸侯盟会,没有凭借武力,这都是管仲的力量啊。这就是他的仁。这就是他的仁。
补充说明:
1.
此章,孔子肯定了齐桓公不是用武力威胁、而是用德行来召集诸侯会盟的方式,孔子认为管仲在其中发挥了主要的作用,孔子认为管仲的仁就体现在其中。齐桓公不以武力召集诸侯的方式和孔子说过的“为政以德”的观点非常相似。
2.
从孔子的话中可以看出,孔子看重的是管仲带给了天下苍生的安定团结,这是一种大义;孔子的义是以是否能带给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判断标准的,而不是以维护某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的,所以孔子并不看重为了维护某一个人的利益而去作无谓的牺牲,孔子忠的对象始终是国家和人民,而不是个别的人,因此孔子是不会赞成那种教条式的、无谓牺牲的、殉主式的愚忠。
附:
杨伯俊先生解释:
子路说:“齐桓公杀了公子纠,召忽自杀以殉,但管仲却没有自杀。管仲不能算是仁人吧?”孔子说:“桓公多次召集各诸侯国的盟会,不用武力,都是管仲的力量啊。这就是他的仁德,这就是他的仁德。”
钱穆先生解释:
子路說:“齊桓公殺公子糾,召忽為公子糾死了,管仲不死,如此,未算得是仁吧?”先生說:“桓公九次會合諸侯,並不憑仗兵車武力,都是管仲之功。這就是他的仁了。這就是他的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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