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路篇》13.3
(2022-05-03 16: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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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周明新愚解:
1. 卫君:卫出公,名辄,卫灵公之孙。其父蒯聩被卫灵公驱逐出国,卫灵公死后,蒯辄继位。其父蒯聩要回国争夺君位,被卫人赶走。此后卫出公在位12年(从公元前493到公元前480年)。孔子是在公元前488年来到卫国的,于公元前484年离开卫国返回鲁国的。而子路跟随孔子到卫国后,一直在卫国为官,在公元前480年死于卫国父子国君争国的斗争中。
2. 奚:什么,怎么。
3. 正名:使一切社会现象都规范、合乎礼的要求。本质上是要求顺应人心,得到老百姓拥护,使社会井然有序。
4. 言顺:说出来能让人信服。
5. 迂:迂腐。
6. 野:粗野。
7. 阙:同缺。
8. 刑罚不中:刑罚之箭射不中罪行的靶心,而到处乱射。此处引申为刑罚失去依据。
9. 苟:随意。
整篇解释:
子路说:“卫国国君要是请您去主持政务,您重点抓什么?” 孔子说:“必须先要正名吧”子路说:“有这个说法吗? 您是有点迂腐了,如何正名?”孔子说:“太粗野了,仲由啊!君子对于他不知道的,都会先把它空缺在那里,不会妄下断言。要是名不正,那说了就没人信,民众不信服,那事业就不会成功,事业不成功,那礼乐就不会兴起,礼乐不兴起,那刑罚就会失去依据,刑罚失去依据,那民众就会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所以君子提出的主张必然能让人信服,讲出来的话必然能行的通。君子对于他讲的话,绝对不会随意的。
补充说明:
1. 此章,孔子指出了治国的要务就是“正名”。孔子说正名可使言顺,言顺民众才会信服,民众才会拥护,只有得到民众的拥护,事业才能获得成功。这反映了孔子的民为邦本的思想。
2. 孔子认为事业不成功,国家就会贫穷,礼乐就不会兴起。也就是说精神文明是要以物质文明为基础的。这反映了孔子朴素的唯物主义的思想,
3. 孔子说礼乐不兴,刑罚不中,民众无所措手足。在此,孔子认为礼乐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有一个对错的标准,礼乐一方面起到教化的目的,另一方面礼乐还为刑罚的实施提供了依据,对于那些严重违背礼乐的行为才是刑罚的对象,如果没有礼乐,人民就无法判断是非对错,刑罚就会滥用。有了礼乐,民众行动起来就有了依据,不至于无所适从。
4. 孔子说君子名之必能言,言之必能行。也就是说君子说出来的话第一要顺应人心,第二要合乎天道。顺应人心的话人们才会信服,合乎天道的话才会行的通。孔子在此实际上又提出了对执政者的两点要求,一是要具备顺天应人的能力;二是要有谨言慎语的态度,说合乎道义话,说能行的通话。
附:
杨伯俊先生解释:
子路(对孔子)说:“卫国国君要您去治理国家,您打算先从哪些事情做起呢?”孔子说:“首先必须正名分。”子路说:“有这样做的吗?您想得太不合时宜了。这名怎么正呢?”孔子说:“仲由,真粗野啊。君子对于他所不知道的事情,总是采取存疑的态度。名分不正,说起话来就不顺当合理,说话不顺当合理,事情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礼乐也就不能兴盛。礼乐不能兴盛,刑罚的执行就不会得当。刑罚不得当,百姓就不知怎么办好。所以,君子一定要定下一个名分,必须能够说得明白,说出来一定能够行得通。君子对于自己的言行,是从不马马虎虎对待的。”
钱穆先生解释:
子路問道:“如衞君有意等待先生來主政,先生對衞事將何從下手呀?”先生說:“首先必該正名吧?”子路說:“先生真個迂到這樣嗎!這名又何從正呀!”先生說:“真太粗野了,由呀!君子對於自己不知的事,該闕去不談。若果名不正,便說來不順。說不順口的,做來便不成事。做不成事,便不能興禮樂。禮樂不興,單用刑罰,刑罰也必不能中肯。刑罰不中肯,民眾將會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呀!因此君子定下名,必然要說得出口,說來必然要做得成事。君子對任何一句話,總求沒有苟且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