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披露:“六一”儿童节的前一天晚上,8岁的芷怡走了。她捐献的一肝两肾双眼角膜,成为她留给这个世界最珍贵的“六一”儿童节礼物。
8岁芷怡的“爱心”固然当赞颂,但8岁芷怡的悲剧,却是该避免的。据报道,8岁芷怡的幸福和美好戛然而止于一次交通事故——5月1日上午,芷怡在小区玩耍时,一辆面包车重重撞在了她的身上!设想一下,那时那刻,那辆面包车开慢一点,或者小芷怡具备避让面包车的意识和能力,悲剧就不会发生。换句话说,我们在赞颂8岁芷怡的“爱心”的同时,必须竭尽全能避免8岁芷怡的悲剧再次发生。为此,笔者认为:
家长和教师有必要给未成年人补上“安全教育课”。如果我们的孩子个个具备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娴熟的自我保护能力,就不大可能发生8岁芷怡的悲剧。也因此,为了避免重演8岁芷怡的悲剧,教师和家长平时必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孩子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当然,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也不能置身事外。据悉,芷怡是在小区玩耍时出事的。这就反衬出有关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尚未把管理小区内交通秩序纳入工作范围内。可以设想,如果有关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能把管理小区内交通秩序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并在小区关键路口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牌,甚至在易出事的地方、易出事的时间点,安排专门人员管控交通秩序,类似的悲剧就有望避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给未成年人补上“安全教育课”、加强小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对孩子们应尽的义务,更是对社会应负的责任。期待有关各方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做一做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唯如此,8岁芷怡的悲剧,不再发生,万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才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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