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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车必须“谨小慎微”

(2023-11-10 16:01:54)
标签:

汽车

时评

        11月10日宁波日报披露:今年10月以来,宁波市高速公路上已发生8起车辆起火事故,其中6起涉及货车。
        短短月余时间,高速公路上居然发生8起车辆起火事故,发人深思!原因何在?据有关人士分析,原因不外乎有四:一,车辆长时间制动,导致摩擦生热起火;二,外部因素引发车辆装载物燃烧,比如烟头等外来火源点燃货车装载的易燃物品;三,车辆内部电路故障引起自燃起火;四,碰撞路面散落物,导致车辆受损,进而引发火灾。
      生活中,有些司机总以为“车辆长时间制动”、“碰撞路面散落物”、“车辆内部电路故障”等情况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出不了大问题。然而,“”辆长时间制动”、“碰撞路面散落物”、“车辆内部电路故障”等情况,看似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其实正是出得了大问题的“导火线”。我们知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碰撞路面散落物,势必车辆受损,进而引发火灾;车辆内部电路故障,势必会引起自燃起火……凡此种种的“小事”,正是利用有些司机“马虎大意”心理,将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导进”起火灾祸的深渊。
      有道是:“祸常积於忽微”。大祸往往是从“小事”引起的。防微才能杜渐,只要司机发现“小事”就立即排除,坚决克服“马虎大意”心理,就不会掉进车辆起火事故的深渊,以致“烧死”。为此,每位高速公路上行车的司机务必接受高速交警给出的六点建议:一,按时进行车辆保养维护,出车前要检查一下车况;二,车上常备灭火器,建议选择水基灭火器;三,行驶过程中车辆有异常抖动,轮胎出现异常声响或者行驶动力不足,应及时靠边停车,在做好后方警示的情况下检查车况,如无法确定问题建议报警求助;四,在驾驶过程中,闻到车内有异味或发现有烟雾,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查看;五,装载易燃物品的车辆,应当做好防火措施,如覆盖防火布等;六,驾驶员要注意养成不乱扔烟头等易燃垃圾的良好习惯。
     总而言之,高速公路行车必须“谨小慎微”。否则,灾难临头,悔之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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