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22时许,王某和朋友在晋江一家大排档喝酒至凌晨,回家后与妻子起了争执,一气之下开车回老家贵州。其妻子担心他酒后驾车发生意外,便“大义灭亲”向交警举报,请求民警出警拦截。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杏林中队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往现场,在沈海高速东孚服务区拦截到该车辆,并立即开展调查。经检验鉴定,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刚在10月4日因酒驾被石狮交警大队查处,目前驾驶证仍处于扣留期间。驾驶人王某因“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及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见11月11日海峡导报)。
丈夫涉嫌“酒驾”,假如妻子不予阻拦,不予举报,貌似有爱,实则无爱。因为这只能使丈夫自以为有胆量而有恃无恐,决不会使他幡然醒悟、弃旧图新。何况“酒驾”很有可能酿成车祸!这不是无情地将丈夫推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又是什么呢?也因此,这位妻子“大义灭亲”向交警举报,请求民警出警拦截“酒驾”丈夫的行为,是难能可贵,十分值得点赞的,尽管是她担心丈夫“酒驾”后发生意外。
夫妻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结下的爱情,是必须珍视的。然而,它绝不是封建社会时期的“夫妻本是同林鸟,灾难临头各自飞”的一根纽带,更不是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借口。夫妻之间的爱情应该建立在“遵纪守法为荣”的基础之上。如果凭着夫妻之间的一丝情谊就不阻拦、不举报丈夫的“酒驾”,那么这不仅是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严重触犯,而且也是对夫妻爱情的严重亵渎。也因此,这位妻子“大义灭亲”向交警举报,请求民警出警拦截“酒驾”丈夫的行为,并不是要丈夫“身陷囹圄”的做法,而是对丈夫存有真爱的表现。
妻子举报丈夫酒驾请求拦截,看似“大义灭亲”,却是真情爱亲!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