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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家暴一事,余秀华应该且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2-07-08 16: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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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时评

       7月6日夜里,诗人余秀华发布了一条微博:“520那天,一个女人给他发了1314、520、我心里不舒服,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我给他扣帽子,就掐我脖子,差点掐死。如果他没有删监控视频,应该还在。第二天,很多人去看我,他还是打了我……他抽了我上百个耳光。”(7月6日成都商报)。
      一个书写爱情的诗人,没有拥有令人艳羡的爱情,这并不可笑,也不是供人闲聊的谈资。必须得说明的是,任何一场不被看好的爱情,或者不被祝福的婚姻,从来都不是家暴的理由。关于家暴,《婚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1、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3、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照理说,作为诗人,不会不知道这些法律知识。换言之,知道这些法律知识的诗人余秀华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法律权益。也就是说,余秀华就自己被家暴一事,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钟祥市妇联有关人员表示,目前余秀华个人尚未提出所求!
       其实,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暴从来不是家庭私事。也因此,余秀华就自己被家暴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绝不是个人私事,而是敢于维护社会利益的大事。也因此,笔者不由得向余秀华进上一言:仅仅控诉家暴是不够的,要想有效打击家暴,还需请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来制裁“家暴者”!
      就家暴一事,余秀华应该且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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