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北京日报客户端载:去年3月,海南椰树集团发布的一则广告,曾因“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罚款40万元。广告中“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有前途,能致富”“肯定有美女帅哥追”引发争议。今年4月12日,该公司再发类似广告,新的文案悄然删掉了“肯定有美女帅哥追”这一句。今年3月,某脱毛仪品牌的上述争议广告出现在深圳的多个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电梯和大堂。在广告宣传海报中,“我不脱”的字样十分显眼。对此,“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你这怕不是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就在前不久,国内某辣条品牌的广告文案也因涉嫌低俗营销而翻车。其产品外包装上印有“约吗”“贼大”“强硬”等字样,醒目突出。有网友认为,这属于低俗营销,打色情擦边球。事后,该企业向公众道歉,表示将停止生产有争议文案的包装。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如有违反,将被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近年来因发布争议广告被罚的企业不少,然而为何仍有商家“前赴后继”、一犯再犯?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在流量变现模式之下,一些商家在营销方式上剑走偏锋,甚至不惜在法律红线边缘游走,都是为争夺消费者的关注度。也就是说,互联网时代,一个热搜的回报可能远大于处罚。斯言诚哉!看来,要想杜绝低俗营销,关键就在,莫让热搜回报大于处罚。这就需要有关执法部门对低俗营销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低俗营销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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