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议——国家要立法《八小时工作制》
(2024-03-04 10:44:19)我的建议——国家要立法《八小时工作制》
我的观点:建议国家强制立法,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因为,没有法定工作制,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人口正常增长,也退化了社会文明。
现在有很多人在怀念前30年,我说从劳动的工时上是完全可以怀念的。那时候的厂矿和企业都严格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工人们无论干的是多么艰苦、多脏多累的工作,都能得到应有的报酬和工余时间的休息。那些年轻的工人们,他们利用工余时间学文化、参与文化活动、谈恋爱、交朋友,结婚生子,工作稳定、收入稳定、生活安定。记得侯宝林先生还创作了一个老矿工娶妻生子的相声,连矿工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相比万恶的旧社会,那是挨打受骂,没日没夜,早出晚归,朝不保夕,遭剥削、遭压迫、遭歧视。
所以,那30年也是我国人口迅速增长的时期。细节就不用说了。
一言以弊之:每天超过8个小时的工作,对个人来讲,从精神、体力、生活、家庭乃至私生活上,都是严重的负担,试想,一个人,一个年轻人,他们每天被长时间的工作困扰着,他们还有什么时间安排个人的精神、文化和家庭生活?说句粗活,男女夫妻,一天下来,早出晚归,累的臭死,哪有心情造小孩呀?所以,本人认为,超越8小时的工作也是严重影响人口生育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它关乎我们民族的未来。
当然有人会说,那时候是计划经济时代。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了。但我认为。虽然现在我国,我们国家的劳动生产关系又有了新的变化。但是工人、从业者的劳动工时,更要按照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准作出界定,任何超越体能、无限制的工作时间,都是不人道和违法的。更深的大道理,我也不会分析的更透彻。所以,我认为,能体现国家进步的标准应该是尊重每一个劳动者在劳动、休息和生活方面应有的正当权利。但遗憾的是,这几十年就八小时劳动时间的政策法规,我不知道是怎样规定的,是什么部门制定的。什么部门执行和监督?有什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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