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相与析——在“非法门”发生前一年为啥……批复就印发了?
(2019-02-10 15:53:26)
“疑案”相与析
——在“非法门”发生前一年为啥……批复就印发了?
郑殿兴
在2018年北京杂文学会年会上,2018年第4期《徐州杂文》悄然到了我手中——立马儿拜读,立马儿就发现了:全国杂文学会联谊会“非法门”(蒋元明会长语)发生前一年——2017年10 月30日,中国写作学会(让全国杂文学会联谊会)“降级换代”的批复,印发了!
天!也,也忒“拍案惊奇”了呀!
大凡关心杂文事业者,一定都会知道,一定都会清楚:杂文联谊会的“非法门”发生时间,是2018年3月。就因这个“非法门”,原定2018年5月在江苏扬州召开的第32届全国杂文学会联谊会,泡汤了。随后,便是一些人(尤其是湖北杂文学会一些人)的紧锣密鼓,便是杂文专业委员会的“诞生”(2018年8月14日或15、16日)。
可是,在2018年第四期《徐州杂文》上刊载的两份公文影印件(即湖北省杂文学会《关于成立“中国写作学会杂文专业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和中国写作学会《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写作学会杂文专业委员会的批复》)却是这样昭告天下的:“请示报告”的时间,是2017年10月18日;“批复”的时间,是2017年10月30日。也就是说,在“非法门”发生前一年,那个批复早已、早已、早已……问世了!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莫非是,北京市杂文学会伪造了这一期《徐州杂文》?不可能,决不可能!莫非是,《徐州杂文》伪造了那两份公文影印件?同样是不可能,决不可能啊!
可能的,会是什么?能是什么?思来想去,种种奇想萌生了:
可能是原全国杂文学会联谊会“授权”湖北省杂文学会写的那个“请示报告”。因为“请示报告”里很有“号令全国(杂文组织)”之语句、口吻:“在中国写作学会名下成立的‘中国写作学会杂文专业委员会’,面向全国开展杂文理论研究、杂文创作交流、组织各地杂文学会联谊活动。具体日常工作由我会(湖北省杂文学会)承担。”您想!单单一个湖北省杂文学会,会有、敢有这样的“雄心”吗?
问题,由此便来了:原全国杂文学会联谊会为啥要这样?莫非他们有“三年早知道”特异功能——上一年就知晓翌年会发生“非法门”?提前把“功课”做好喽?但这,也是不可能的事啊!退一万步说,如果真是这样,蒋元明会长在成立大会的讲话中也该有所涉及、有所说明啊!
莫非是,莫非是,莫非是出于无法言明或不可告人的目的,有人联手编导了“非法门”、联手设了“局中局”、联手……
但奇想,终归是奇想,绝对当不了事实!
尽管奇想当不了事实,但我还是认为且坚定认为:最有资格最有能力说清此事者,只能是湖北省杂文学会会长(雷雪峰)、原全国杂文学会联谊会会长(蒋元明)了!所以,请两位会长说清此事,无疑是今日杂坛无法绕开且有些紧迫的大事体了。
古诗云:“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这件事,以“奇文”“疑义”视之,有点儿牵强;倘算“奇闻”“疑案”呢,似乎说得过去。所以,面对“奇闻”“疑案”,大家一笑之后,切莫一笑了之,不妨群策群力——来个“疑案”相与析,助力雷雪峰、蒋元明会长尽快追根溯源露出真相……
破解“疑案”,前景如何?不会太顺利,不能太乐观……但我想,就是再不顺利,困难再大、再多,也用不着烦劳华人神探李昌钰,更用不着膜拜古代的狄仁杰或外国的福尔摩斯吧?
补遗:公文里无“请示报告”文种——请示、报告不能并用,早已是公文写作常识的常识了。可湖北省杂文学会偏就“请示报告”了,偏就“并用不讳”了。唉,唉!我不得不……一下了:湖北省杂文学会(有的人)您长点儿心吧,在公文写作上您用点儿功吧。
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