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15日
(2017-06-15 08:38:46)
少点儿掩饰、淡化……好吗?
郑殿兴
《郑殿兴上L秘书长书》在《北京杂文》(2017年第一期)露面了,甭管是为“探讨问题”、“活泛版面”,还是为暂未言明的更纯之目的,我都要对主编、编辑道声谢——谢谢您们,终于让不同声音发出来了!
致谢的话说完了——我与《本刊编者的话》(简称《话》)中的某些话不很保持一致的话,便“出场亮相”了。
《话》里的话,渐入“佳境”值得一品的,似是这些话:“包括官方的全国‘鲁迅文学奖’……并非多么了不起……而况其中或许饱含着沉重的水分呢。”“写‘羊羔体’的大官诗人,不也欣欣然荣膺以‘鲁迅’冠名的全国最高文学大奖吗……此君的这个大奖,毋宁说乃是荧光石火,不足高人一笑也。而郑先生所指湖北杂文评奖,更是一个民间活动,意义也并非多么宏大,在大作家梁衡来说,也许不屑于‘染指’”,别人何至于耿耿于怀去计较呢?而梁衡的《为什么不能用诗作报告》一文参评,也并非梁先生自己所推送。”
话,很有些随意、轻松,但其间隐含的倾向性及(温柔的)告诫性,是不难读懂的:你(郑殿兴)及一切不满“鲁奖”(“鲁迅杂文奖”)者,何必拿“鲁奖”当事儿呢?“鲁迅文学奖”连“羊羔体”都能获奖……又何必苛求“鲁奖”、“……耿耿于怀去计较呢”?“看淡点儿”嘛;再说了,“梁报告”(即梁先生的《为什么不能用诗作报告》)又非人家自己所“推送”……瞎嘚瑟啥呀你?
不说,不生气——您们这么一说,气儿、火儿都来了:噢!鲁迅文学奖榜上有“羊羔体”…… 就可以“前头有车,后头有辙”了?就可以降低“鲁奖”标准了?就可以让“硬伤”明显的“梁报告”瓦釜雷鸣了?说我“耿耿于怀去计较”,客气了——我这分明是愤愤不平去揭、批哎!您们想让我(或我们)啥表现?保持沉默随大流?大唱“就是好!就是好”?或……可能吗?!
总体看,让人生气、上火——细品“细节”,让人心如止水也难啊。
“郑先生所指湖北杂文评奖”的含混、含糊之语,无形中,就给“鲁奖”降格儿啦!在此,有必要重申一下儿:“鲁奖”是全国的——“鲁奖”扛大旗者、主要发起者,是全国杂文学会联谊会组委会!要不,又怎能堂而皇之向各省市杂文学会下发通知?湖北,不过是联合举办者。
强调参评的“梁报告”“非梁先生自己所推送”,想说明啥?说明梁对“鲁奖”不屑“染指”?说明梁对“推送”不知情,一切与梁无关?有丁点儿说服力吗?没有!我想,有说服力的就一个:高官的“跟班儿”丑象,仍有些市场(退休高官,余威仍在)啊。
首次举办的“鲁奖”,宗旨、意义在通知里写的很清了:“这是杂文界的一件大事,对广大杂文作者和各地杂文学会,都将是一种激励和促进”,“是对杂文家和杂文作者创作成就的宣传和认可。”结果呢,或因啥痼疾,或因忒匆忙,让“梁报告”打头获奖了,与举办旨意距离明显了……对如此“宣传和认可”、“激励和促进”,能无动于衷?能拍手鼓掌吗?单办“鲁奖”的缘由之首或之一,不就因“鲁迅文学奖”不很公平——至少对杂文不很公平嘛!现在可倒好,以一种不公平替代另一种不公平,且还极尽掩饰、淡化(“鲁奖”问题)之能事……对头吗?好意思吗?
本想再冒些傻气,竟有些犹豫了——有些话,似已说多了、言重了……但良药苦口利于病,还请您们理解和谅解。
补遗:《话》里的“原汁原味”、“一概保留”云云,似也有些水分:我的“上书”副标题是“《——关于梁衡先生获‘鲁迅杂文奖’的质疑与批评》”,表明批评的是作品本身,又决不止于作品本身——评奖者、获奖者亦在其间的。如此一改……显然狭窄了、钝化了、模糊了。
《话》,通篇未现“鲁迅杂文奖”字样——何以这么讳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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