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2016-09-11 15:40:44)
标签:
文化 |
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
2.3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笔者注】本章指出了治理国家的模式。主要意思是,用政令和刑罚来治理国家,民众因为惧怕刑罚而不得不服从政令,但内心并不认可政令,违反了政令也不认为自己错了。这样的国家,很难长治久安;用道德和礼制来治理国家,民众因为认可道德而自愿服从礼制,即使违反了礼制,民众也会认为自己错了,会主动加以改正。这样的国家才会长治久安。
在现代社会,古代的礼已经不存在,礼的大部分内容已经被法律所取代,我们把礼换成法律来理解本章。
【笔者译】孔子说:“如果用行政命令来管理人民,用刑法来强制人民顺从,人民会因为害怕刑法的惩治而服从行政命令,但人民内心有抵触情绪,违反了行政命令也不认为是自己错了,这样的统治难以长久;如果用道德来教导人民,用法律(包括刑法)来规范人民的行为,人民从思想上认可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道德,会很容易接受反映道德内容的各种法律,从而自愿服从法律的要求,即使违反了法律,也会内心惶恐不安,产生负罪感、内疚感,这样的统治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