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类
豆类作物种子粗蛋白质测定法(半微量凯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crude protein
In
cereals and
beans seeds
(Semi-micro
kjeldahl method)
UDC 633.1/.8:543.85.06
GB
2905-82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谷类、豆类作物种子粗蛋白质含量。
2
仪器、设备
2.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克。
2.2
实验室用粉碎机。
2.3
半微量凯氏蒸馏装置(推荐使用龙科-A型半微量蒸馏装置)。
2.4
半微量滴定管:容积10毫升。
2.5
硬质凯氏烧瓶:容积25毫升,50毫升。
2.6
锥形瓶:容积150毫升。
2.7
电炉:600瓦。
3
试剂
3.1
盐酸(GB
622-77)或硫酸(GB
625-77)。分析纯。0.02N、0.05N标准溶液(邻苯二甲酸氢钾法标定)。
3.2
氢氧化钠(GB
629-77):工业用或化学纯。40%溶液(W/V)。
3.3
硼酸-指示剂混合液。
3.3.1 硼酸(GB
628-78):分析纯。2%溶液(W/V)。
3.3.2 混合指示剂:溴甲酚绿(HG
3-1220-79)0.5克,甲基红(HG
3-958-76)0.1克,分别溶于95%乙醇中,混合后稀释至100毫升。将混合指示剂与2%硼酸溶液按1:100比例混合,用稀酸或碱调节pH值为4.5,使呈灰紫色。即为硼酸-指示剂混合液。
注:此溶液放置时间不宜过长,需在一个月之内使用。
3.4
加速剂:五水合硫酸铜(GB
665-78)分析纯,10克,硫酸钾(HG
3-920-76)分析纯,100克,在研钵中研磨,仔细混匀,过40目筛。
3.5
浓硫酸(GB
625-77)比重1.84,无氮。
3.6
30%过氧化氢(HG
3-1082-77):分析纯。
3.7
30%过氧化氢-硫酸混合液(简称混液):30%过氧化氢、硫酸、水的比例为3:2:1,即在100毫升蒸馏水中慢慢加入200毫升浓硫酸,待冷却后,将其加入300毫升30%过氧化氢,混匀。
注:此混液可一次配制500~1000毫升贮藏于试剂瓶中备用。夏天最好放入冰箱或荫凉处贮藏,室温(20℃)上、下时不必冷茂藏,贮藏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3.8
蔗糖(HG
3-1001-76):分析纯。
4
试样的选取和制备
4.1
选取有代表性的种子(带壳种子需脱壳)挑拣干净,按四分法缩减取样,取样量不得少于20克。
4.2
将种子放于60~65℃烘箱中干燥8小时以上,用粉碎机磨碎,95%通过40目筛,装入磨口瓶备用。
5
测定步骤
5.1
称样
称取0.1克试样两份(含氮1~7毫克),准确至0.0001克,同时测定试样的水分含量。
5.2
消煮:
5.2.1 将试样置于25毫升凯氏瓶中,加入加速剂粉末。除水稻为1克外,其他均为2克。然后加3毫升浓硫酸,轻轻摇动凯氏瓶,使试样被硫酸湿润,将凯氏瓶倾斜置于电炉上加热,开始小火,待泡沫停止后加大火力,*保持凯氏瓶中的液体连续沸腾,沸酸在瓶颈中部冷凝回流。待溶液消煮到无微小的碳粒并呈透明的蓝绿色时,谷类继续消煮30分钟,豆类继续消煮60分钟。
5.2.2 将试样置于50毫升凯氏瓶中,加入0.5克加速剂和3毫升混液,在凯氏瓶上放一曲颈小漏斗、倾斜置于电炉上加热,开始小火(用调压器将电压控制在175
伏左右),保持凯氏瓶中液体呈微沸状态。5分钟后加大火力(将电压控制在200伏左右),保持凯氏瓶中的液体连续沸腾。消煮总时间,水稻、高梁为30分钟,其他均为45分钟。
注:采用5.2.1或5.2.2消煮,其准确度与精密度一致,可任取一种。
5.3
蒸馏、消煮液稍冷后加少量蒸馏水,轻振摇匀。移入半微量蒸馏装置的反应室中,用适量蒸馏水冲洗
凯氏瓶4~5次。蒸馏时将冷凝管末端插到盛有10毫升硼酸-指示剂混合液的锥形瓶中,向反应室中加入40%氢氧化钠溶液15毫升**,然后通蒸气蒸馏,当馏出液体积约达50毫升时,降下锥形瓶,使冷凝管末端离开液面,继续蒸馏1~2分钟,用蒸馏水冲洗冷凝管末端,洗液均需流入锥形瓶中。
5.4
滴定
谷类以0.02N,豆类以0.05N
盐酸或硫酸标准溶液滴定至锥形瓶内的溶液由蓝绿色变成灰紫色为终点。
5.5
空白
用0.1克蔗糖代替样品作空白测定。消耗酸标准溶液的体积不得超过0.3毫升。
6
测定结果的计算
6.1
计算公式
粗蛋白质,%(干基)=![谷类 <wbr>豆类作物种子粗蛋白质测定法(半微量凯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谷类 <wbr>豆类作物种子粗蛋白质测定法(半微量凯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式中:V2――滴定试样时消耗酸标准溶液的体积(毫升);
V1――滴定空白时消耗酸标准溶液的体积(毫升);
N――酸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N;
K――氮换算成粗蛋白质的系数;
W――试样重量(克);
X――试样水分含量;
0.0140――每毫克当量氮的克数。
6.2
平行测定的结果用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小数后二位。
6.3
测定两类作物种子粗蛋白质的平行测定结果为15%以下时,其相对相差不得大于3%;15%~30%时为2%;30%以上时为1%。
6.4
结果报告中必须注明氮换算成粗蛋白质的系数。换算系数见下表。
不同作物种子含氮量换算成粗蛋白质之系数
种子
|
换算系数K
|
麦类、豆类
水
稻
高
梁
大
豆
其他谷类
|
5.70
5.95
5.83
6.25
6.25
|
附录A
参
考
资
料
(参考件)
A.1
化学と生物,Vol
4 ,No2,1966年。
A.2
J. of AOAC,Vol59,
No6 ,1976年。
A.3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ereal Chemistry (ICC) Standard Nr.105
A.4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SO
1871。
A.5
AACC Method 46-10。
A.6
Fertilizer Abstracts ,Vol10,No3,437,1977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农科院分析室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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