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绝句作法例诗选注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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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言绝句作法例诗选注
冯振
作法25
此法第三句以“不如”或“不及”“不似”“输与”“输他”等字作起,所以见彼此比较之意也。
例诗选注2502
花时遍游诸家园
宋·陆游
飞花尽逐五更风,不照先生社酒中。
输与新来双燕子,衔泥犹得带残红。
【作者】
陆游(1125——1209),字务观,号放翁,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少有文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1154)应礼部试,主司置前列,遭秦桧黜落。桧死,二十八年(1158)始为福州宁德主簿。三十年(1160),力除敕令所删定官。三十一年(1161),迁大理寺司直兼宗正簿。三十二年(1162,未改元)孝宗即位,迁枢密院编修官兼编类圣政所检讨官,赐进士出身。因论龙大渊、曾觌招权植党,出通判建康府。孝宗乾道元年(1165),改通判隆兴府,以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论罢。六年(1170),起通判夔州。八年(1172),应王炎辟,为川陕宣抚使干办公事。其后曾摄通判蜀州,知嘉州、荣州。淳熙二年(1175),范成大帅蜀,为成都路安抚司参议官。三年(1176),被劾摄知嘉州时燕饮颓放,罢职奉祠,因自号放翁。五年(1178),提举福建路常平茶监。六年(1179),改提举江南西路。以奏发粟赈济灾民,被劾奉祠。十三年(1186),起知严州。十五年(1188),召除军器少监。十六年(1189,未改元)光宗即位,迁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未几,复被劾免。宁宗嘉泰二年(1202),诏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秘书监。三年(1203),致仕。开禧三年(1207),进爵渭南县伯。嘉定二年(1209)卒。著有《渭南文集》、《剑南诗稿》等。《全宋诗》录其诗八十八卷。元·托克托《宋史》卷三九五有传。事见《乾隆宁德县志》卷三、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五和卷一九一、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九和职官七二、南宋·陆游《渭南文集》卷四三《入蜀记》、卷一四《范待制诗集序》和卷一八《抚州广寿禅院经藏记》、南宋·周必大《省斋文稿》卷七《送陆务观赴七闽提举常平茶事)、南宋·陈公亮《淳熙严州图经》卷一、南宋人续陈骙之作的《南宋馆阁续录》卷九等。
【题解】
“此诗淳熙三年二月作于成都。”[1]诗人遍游各家花园,欣赏名花,作了十首绝句,这是第九首。作者在诗中先直接描述了海棠花已过无法得到欣赏的惋惜,接着运用委婉地手法,在对新燕衔泥的羡慕和嫉妒中生动地表达了自己对海棠花的喜爱之情。
【注释】
(1)诗题:花开时节游览成都多家花园。花时:花开的时节。遍游:到处游览。诸家园:一作诸园。宋时成都城内花园有许多家,本组诗提到的有碧鸡坊、张园,查放翁《剑南诗稿》其他诗作中还有西园、东园、房园、可园、赵园、刘园、王园、合江园等。原诗有自注:“今年二月二日社,而海棠已过。”[2]
(2)飞花:落花飘飞。
(3)五更:旧时自黄昏至拂晓一夜间,分为甲、乙、丙、丁、戊五段,谓之“五更”。
(4)先生:作者自称。
(5)社酒:旧时于春秋社日祭祀土神,饮酒庆贺,称所备之酒为社酒。
(6)输与:不如;比不上。
(7)残红:凋残的花;落花。
【译文】
海棠花都随昨日黄昏至今拂晓一夜间的风而飘落,已无花光映入先生我社祭之酒中。感到自己真不如刚刚到来的成双成对的燕子,它们嘴里所衔的泥土中还带着凋谢的海棠花瓣,还能闻到海棠花的余香。
[参考文献]
[1]钱仲联.剑南诗稿校注(全八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538.
[2]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全宋诗:卷二一五九[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4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