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如何申报国家教学成果奖
(2018-07-02 2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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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教学评选 |
一、什么是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源于1994年3月国务院第151号令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2013年确立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类别。到2014年1月,教育部组织了首届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二、申报前提
教学成果要能反应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等特征,以教育教学方案的形式呈现。
三、申报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国内首创的;
(2)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
(3)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报表;
(2)成果报告(不超过8000字);
(3)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
(4)关于实践检验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可以提供不超过20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视频。
五、如何撰写申报材料?
1.成果名称:抓住四个导向:创新导向、特色导向、问题导向、一致导向,教学成果名称应与教学成果内容具有对应性,是对教学成果内容的提炼和概括。
2.成果概要:做到五个把握:在什么情况下,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做了什么事情,形成了什么,有何成果与成效?
3.成果报告:可以看作是“教学成果的产品说明书”,需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
六、评审原则与评估标准
1.特等奖: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改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2.一等奖: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对教改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省(区、市)城内产生较大影响。
3.二等奖:应在教改实践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