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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地主”刍议

(2024-11-10 17:44:56)
“打倒地主”刍议


这两天看到网上有关该不该打倒地主的讨论。该不该打倒地主?在国人的意识里,“地富反坏右”,地主排在第一,当然应该打倒。如果按社会形态来说,地主与农民相对应,属于封建社会主体,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基础。比资产阶级还可恨、还野蛮,不但要打倒,还要再踏上一只脚,叫它永世不得翻身。

这里说的地主,以地主阶级论,打倒地主阶级、推翻封建统治、把皇帝拉下马,是一整套“系统工程”。但要打倒一个阶级,却不是容易的事。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同属封建社会范畴,是对立统一的社会产物,有农民就有地主,有地主就有农民,二者缺一不可。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有领主、庄主、地主,有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在现代土地改革时,对地主和农民的成分进行了细化,并以此作为斗争或依靠的对象。

历史上地主阶级是在不断变化的,汉代以前的王侯将相是领主,汉代及以后是世族大族和地主,魏晋之后有士族地主和没有政治特权的庶族地主。据说自隋唐开始实行科举制,标志着庶族地主阶级正式登上政治舞台。后来的地主阶级较为混杂,大地主常常集地主、官僚、商人为一体,近代随着西方资本的侵入,又有了地主、官僚、买办三位一体的地主买办资产阶级,成为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地主是其中最腐朽、最反动的一座,代表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旧势力和落后生产力,是革命的首要对象。

当时的中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百分八十以上,由此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以农民为主体,由无产阶级来领导,分为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两阶段。地主阶级本来是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但旧民主主义革命没有完成,只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补上这一课。这让那些“正统”的苏联归来的革命者很难理解,但中国国情如此,不明确革命的敌人和朋友,就无法进行革命。

按照唯物史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了社会形态。一个社会形态的产生和形成,主要靠生产力发展来驱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人类处在野蛮阶段,后来生产力发展,有了劳动剩余,有了奴隶与奴隶主为主体的奴隶制社会。再后来金属工具出现,生产力不断提高,形成了以农民与地主为主体的封建社会。中国很多学者认为这是欧洲人的说法,与中国的历史情况不符。近代出现了工业生产,生产力大发展,开始进入工商社会,有了工人和资本家为主体的现代社会。现代社会是建立在工业基础之上的,没有现代工业就没有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也没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

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是封建社会的主体,是相生相克的一体两面,谁也离不开谁,谁也打不倒谁。打倒地主阶级的不应该是农民,应该是资产阶级;而随着地主阶级的消亡,农民阶级也会随之消失,所以农民不能打倒地主。在封建社会农民起义打倒地主,推翻代表地主阶级的封建王朝,可在社会形态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接下来是新地主替代老地主,新王朝替代旧王朝。因为社会主体没有变化,打倒地主不过是换药不换汤,这锅老汤只能接着熬下去。

只有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实行了土地改革,地主阶级才真正被打倒。但如果生产力不发展,生产关系不进步,社会形态不改变,接下来还会产生新的地主阶级,这是由农耕社会本身的多重因素所决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为了防止新地主阶级的出现,新世界在分田分地短短几年之后,便实行了农村合作社,接着又实行了人民公社,将土地变为集体所有,一方面是防止新地主阶级的出现,一方面是为工业化提供人力和土地资源。如果没有工业化,农民还是围绕着土地低水平生产,生活水平不会提高,社会也不会发展和进步。

中国复杂而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革命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不能与其它西方国家进行类比。中国近代社会内外交困、积贫积弱,被三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来,只有拼死一搏,才有国家和社会的转机。所以,只能在很短的时间之内,“三步”并作“一步”走,实现中国社会的跨越式革命,从封建农业国家,过渡到工业国家,很多事情都是“倒炝锅”,利用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地主阶级应该打倒,但打倒地主阶级的不应该是农民。地主与农民同属于封建社会范畴,而地主阶级是封建社会的主导力量。历代农民革命的目的并不是消灭地主阶级,而是想取而代之。农民不是新生产力的代表,不会产生新的生产关系,更不会有新的社会形态。所以,农民不具备打倒地主阶级的资格和条件,打倒地主阶级的历史使命,只能由资产阶级来完成。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下才能完成。

地主阶级是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应该被打倒。这个所谓“打倒”,只是推翻代表地主阶级的朝廷,建立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府,而不是针对地主本身。在西方成熟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府之后,可以采用经济政策促进土地资本向工业资本的转移,使地主阶级变为资产阶级,农民阶级变为工人阶级,虽然这期间存在着“羊吃人”的悲剧,但这是非人为左右的历史演进过程。只有在俄国这样工业相对落后的半封建半资本主义国家,跨越式进入社会主义革命,才会出现打倒地主阶级,甚至对地主进行肉体消灭的现象。相比较革命前的俄国,中国将现代革命分成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步”走,对地主阶级是相对温和的。

但说到地主阶级的具体情况,问题就复杂起来。中国地主成分复杂,不仅大小之别,还有好坏之分;有善良的士绅,也有奸邪的恶霸;有勾结反动政府、为非作歹、欺压良善的地主,也有与人为善、忧国忧民、扶危济困的地主;也有一生辛勤劳作、节俭持家、老实厚道的地主。如果不分好坏的“一刀切”,都划入打倒之列,确实让人觉得不公平。关键是那个祸国殃民、胡乱作为的反动政府,让人们失去了社会信心,整个社会充满戾气,需要找到宣泄口,也需要提振劳苦农民的革命信心,土地改革不仅摧毁了反动政府的社会基础,也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和生产资料,恢复了社会经济发展活力。

人们对打倒地主的纠结,主要是对当初土改的反思产生的,如果没有土改的“扩大化”和“一刀切”,就不会有该不该打倒地主的疑问。“拥护派”举出一大堆例证,把地主说的极坏透顶,非打倒不足以平民愤;“反对派”也举出一大堆例证,把地主说成大善人,被打倒很冤枉。这些可能都是事实,却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并没有将地主作为一个阶级来审视。

中国幅员辽阔,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地主也是五颜六色,各有不同,有的地方恶霸地主多,有的地方士绅地主多,有的地方中小地主多,并非“天下乌鸦一般黑”。“一刀切”打倒地主,会冤枉很多好地主;“一勺烩”地善待地主,一定会漏掉很多坏地主。革命不同于改革,多以疾风暴雨的形式出现,夹杂着很多理性设计之外的感情成分和不确定因素,这也就决定了土地改革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

土地改革对地主成分和农民成分的划分是有标准的,主要目的是分田分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应该说,土改没收了地主多余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分给没地少地的农民,地主没有了多余的土地和生产资料之后,也就不是地主了。可在唯成分论的观念下,政治上的歧视一直持续到三十年后,这不能不让人耿耿于怀。这是至今仍有应不应该打倒地主疑问的症结所在。

中国人自古信奉阶级斗争,虽然没有理论,但实际上是这样做的,今天你打倒地主,明天我斗争地主,其实打倒和斗争地主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自己当上地主。故而旧的地主打倒了,新的地主产生了,阶层固化板结,社会失去活力,只有再来一次革命,才能激活社会动力。在这一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社会能量,甚至造成社会倒退。这样循环往复、几十年来一次,社会虽有所进步,很多时候却得不偿失。

推翻反动政府是政治革命,土地改革是经济革命和社会革命。政治革命需要暴力,而经济革命和社会革命可以采取非暴力手段来完成,何况在工人阶级掌握政权的背景下,地主阶级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土地改革可以有很多可供选择的方式和手段,将地主的土地转化为资本,投资到城市工业领域,农民也应该有更多的选择,或进城打工,或在家务农,不必对已经失去土地的地主,在政治上踏上一脚。这只是理论判断,未必符合当时的现实,这可能就是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所在。

老人家正是担心如此,才有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只打倒地主阶级还不够,还要铲除新地主阶级产生的土壤,解决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问题。如果只打倒地主,没有解决农民问题,这场革命只能是“半拉子”工程。这个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工业革命和工业化。

结论是:打倒地主不成立,打倒地主阶级成立。打倒地主阶级的历史使命,只能由资产阶级来完成;农民不具备打倒地主的资格,因为农民会自发地产生地主。但由于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这个任务只能交给无产阶级来完成。农民是利益尤关方,又是中国革命依靠的对象,所以才有了“快刀斩乱麻”式的土地改革。无产阶级在打倒地主阶级之后,又开始了对农民的改造,这个过程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一直持续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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