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感不能太强大

一天之内连发了两起咖啡店冲突,看了完整的视频之后,我觉得老胡说的“陌生人之间交往公德的薄弱”很有道理。
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好办事,甚至可以“网开一面”。如果不是熟人就不好说了,今天心情好就热情,心情不好就冷淡,这在常见的事。所以每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方会揶揄一句:“今天出门前被老婆骂了?”另一方也许会说:“今天出门见鬼了!”因为已经是寻常事,所以出门办事时,家人会关心地嘱咐一句:“小心点,别惹事!”
计划经济时期,卖方都是国营店,一家垄断、上下勾连,不管是服务员还是售货员,都自觉有权在手、气场高扬;而买东西的顾客都客客气气、恭恭敬敬,与卖家搞好关系,还能走走“后门”,买点便宜货,或者市面上的缺货。没想到,后来国营店都成了私营店,国家干部变成了经理或老板,售货员也由国家职工,变成了私家聘用。而顾客都成了消费者,还被戴上了“上帝”的高帽。
这只是心里想,并没有向店家提出,假如我提出的话,是不是也会让人说,我的“上帝”感太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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