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是否可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2023-05-30 12:15:25)作者:刘冲伟律师
借条、借款合同等可以直接证明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而现实中,经常发生钱借出去了,但却没有借条、借款合同,仅有转账凭证比如银行转账流水、支付宝或微信转账凭证等。那么,此时是否可以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笔者认为,即便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合同,是可以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原告提交了其转账凭证,应初步认定原被告双方形成了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此时,若被告不认可,应承担举证责任,提交证据证明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而非本次诉讼中的借款。若诉讼中主张的款项本来就是借款,只是没有书写借条或借款合同,那么被告是拿不出证据否认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因而,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便得到了法院确认,被告应当返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