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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篇》6.9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

(2022-12-07 08:16:58)
标签:

国学

教育

孔子

论语

文化

分类: 论语

6.9 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雍也篇》6.9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

【注释】

闵子骞[qin]:闵损,字子骞,尊称闵子。鲁国青州宿国(今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闵祠村)人。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回并称,为七十二贤之一。元朝编撰的《二十四孝图》中,闵子骞排在第三。

[]:费(同)邑,季氏的封地。中国春秋时鲁邑名,在今山东省费县境。

复我:再来召唤我。

汶上:指汶水,在齐国和鲁国之间,齐南鲁北。汶上指汶水之北,泛指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之地。杨伯峻 注:桂馥 《札朴》云:水以阳为北,凡言某水上者,皆谓水北。

【译文】

季氏派人请闵子骞去做费邑的长官,闵子骞对来人说:请你好好替我辞掉这个职务吧!如果再来召唤我,那我一定会跑去汶上(齐国)了。

【知识扩展】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闵损字子骞。少孔子十五岁。孔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於其父母昆弟之言。不仕大夫,不食污君之禄。如有复我者,必在汶上矣。

费邑是季氏的私邑,季氏使是请闵子骞去担任季氏私邑的长官,而不是鲁国公室的官员。当时鲁国大权旁落,权利被三桓掌控,因此司马迁《史记》才记载不食污君之禄 (注:污君应解读为羞辱国君,使国君受辱的人)。

《孔子家语·执辔》:闵子骞为费宰,问政于孔子。只有《孔子家语》记载了闵子骞担任过费宰,其它史料没有相关记载,无法考证闵子骞是否任过费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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