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三高”共管规范化诊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要点
(2023-08-16 19: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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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共管规范化诊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要点
引言
高血压、糖尿病(以高血糖为特征)和血脂异常[以血清胆固醇或甘油三酯(TG)水平升高为主要表现]常统称为“三高”,是心血管疾病发病和死亡的3项主要危险因素。我国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血脂异常的人数已经高达数亿,且许多患者“三高”并存,导致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的风险成倍增高。为了遏制和逆转我国心血管疾病患病率和死亡率的上升趋势,必须加强对这些危险因素的预防和管理。而与3项危险因素分别单独管理相比,实行“三高”共管可显著减少重复管理
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产生良好的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提出要推进“三高”共管,做好血压、血糖、血脂的规范化管理,具体计划是到2030年高血压和糖尿病的规范管理率均提升至≥70%,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35%。为推动“三高”共管的落地与实施,建议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主导区域内医疗机构的“三高”共管上下级联动体系的构建,统筹各方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循
序渐进将“三高”共管真正落到实处。然而,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专注于“三高”共管的指南或共识。为积极推广“三高”共管的理念,提升临床医生的“三高”共管技能,我国心血管、高血压、糖尿病、血脂管理和社区医疗等领域的专家,通过广泛复习文献,结合我国临床实践,撰写了关于“三高”共管规范化诊疗的中国专家共识。
一、我国人群“三高”的患病与控制现状
二、“三高”并存的危害
高血压、糖尿病和血脂异常均是心血管疾病的独立的主要危险因素。血压水平与心血管风险呈连续、独立、直接的正相关关系,糖尿病患者发生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增加 2~4倍,而血脂异常尤其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升高是导致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发生和发展的关键因素。高血压、高血糖和致动脉粥样硬化的血脂异常都是代谢相关性危险因素,有明显的聚集倾向,常常会成对或三联一起发生在同一患者身上,形成“两高”并存甚至“三高”并存。“三高”并存时,这三项危险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加重,产生协同作用,诱发和加速动脉粥样硬化、血管内皮功能异常、炎症过程和靶器官损害,成倍增加发生心血管事件和死亡的风险。
“三高”共管获益的临床证据
“三高”共管的路径和患者风险评估
一、“三高”共管的路径
实现“三高”共管的第一步是通过测量血压、血糖和血脂指标检出高血压、糖尿病和血脂异常的患者,并确定是否为“三高”并存。然后,对患者进行总体心血管风险的评估和分层,在此基础上确立适合患者的血压、血糖和(或)血脂控制目标值,确定启动药物治疗的时机,优化治疗方案和进行综合管理(图1)。
二、“三高”患者的筛查和“三高”诊断标准
高血压、糖尿病和血脂异常患者大多数无明显临床表现,需要通过筛查才能得以早期发现。
因此,除定期人群健康体检外,各级医院应建立“首诊测血压”的制度,成人全科门诊首次就诊的患者和就诊的高血压患者应一律测量血压。应采用多种方式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病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建议血压正常者至少每年测量1次血压,高危人群经常测量血压,积极推广使用家庭测量血压技术。
为了检出糖尿病患者,建议对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和40岁及以上成人每年至少检测1次血糖,
方法可为空腹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或 HbA1c。筛查结果为糖尿病前期者,建议每半年检测1次血糖,每年到医院进行1次糖尿病诊断性评价。为了及时发现血脂异常,建议对40岁以下成年人每 2~5年进行 1次血脂检测,40岁及以上成年人每年至少检测1次,ASCVD高危人群应根据个体 化防治的需求进行血脂检测。
血脂检测的基本项目为血清总胆固醇(TC)、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和甘油 三酯(TG),并计算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非HDLC计算公式为:非 HDLC=TC-HDLC)。
降低LDLC水平是防控ASCVD风险的首要干预靶点,非HDLC 可作为次要干预靶点。需要时或有条件时也可检测其他血脂成分如载脂蛋白B(ApoB)和脂蛋白(a)[Lp(a)],每个人的一生中至少应检测1次Lp(a)。
应特别重视高危人群的糖尿病和血脂异常早期筛查与诊断。高危人群主要包括:
(1)心血管疾病患者;(2)体重指数(BMI)≥24kg/m2和(或)中心型肥胖者(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5cm);(3)有高血压史,或正在接受降压治疗者;(4)糖尿病前期患者;(5)家族性高脂血症患者;(6)有早发性心血管疾病家族史者(男性一级直系亲属在55岁前或女性一级直系亲属在65岁前发病);(7)慢性肾脏病(CKD)患者;(8)10年心血管病发病风险≥10%的其他个体。此外,一级亲属有糖尿病史,缺乏体力活动,黑棘皮病患者,有巨大儿分娩史、妊娠期糖尿病病史或多囊卵巢综合征病史的女性,有类固醇类药物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使用史,以及长期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或抗抑郁症药物治疗的患者,也是易患糖尿病的高危人群。“三高”的诊断标准见图2。需要强调的是,图2中的血脂异常诊断标准,主要适用于 ASCVD 低危人群。降脂治疗时应把降低 LDLC水平作为首要干预靶点,并根据患者ASCVD 危险分层确定目标值。
三、“三高”患者风险评估
个体发生心血管疾病危险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单个危险因素如血压、血糖或胆固醇水平的高低,
还取决于同时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的数目和水平、靶器官损害和临床并发症。因此,必须对“三高”患者进行心血管疾病总体风险的评估和分层。全面评价心血管疾病总体风险有助于临床医师针对多重危险因素制定出个体化的综合防治决策,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患者发生心血管事件的总体危险。
心血管疾病的预防可分为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
四、“三高”共管临床指标的控制目标值
“三高”患者需综合管理,将血压、血糖和血脂等临床指标尽可能控制在目标值范围内。本共识 综合国内外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及共识的推荐,将“三高”患者各项临床
指标的控制目标值列于图4。在临床实践中,应遵循个体化原则来实现这些指标的目标值,综合考虑患者的年龄、意愿、预期寿命、病程长短、有无并发症和治疗反应等因素。尤其是在血糖管理时,对老年患者,低血糖高风险患者,病程较长、预期寿命较短、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可采取相对宽松的空腹血糖、非空腹血糖或 HbA1c目标值(例如HbA1c可放宽至<8%)。
一、生活方式干预
二、药物治疗
(一)高血压的药物治疗
(二)糖尿病的药物治疗
(三)血脂异常的药物治疗
(四)其他综合治疗
“三高”共管的分层管理策略
“三高”共管需要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三高”共管上下级联动体系的构建需要以下机构和部门的参与。因不同区域的医疗机构分布情况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机构的等级归属、分工和职责。通过互联网、数字化和信息化等手段促进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三高”患者的全程管理(图 8)。此外,药师也可参与“三高”管理,充分发挥其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的优势。
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
4.
“三高”共管知易行难,临床实践中会遇到很多问题。
小结
“三高”并存的患者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的风险成倍增高,而实行“三高”共管可产生良好的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本共识结合我国人群的“三高”患病率、控制现状和“三高”共管获益的临床证据,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三高”共管路径、患者风险评估方法、“三高”诊断标准和管理目标值,强调早期筛查和对患者进行心血管总体风险评估,为患者选择个体化的管理目标。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三高”共管规范化诊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 版)》编写〕
(本共识刊登于《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网络版)》2023年第6卷。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