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专家意见》(2022)要点
(2022-08-02 16:59:50)
标签:
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专家意见》(2022)要点
1
1.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阶段。新型冠状病毒尤其是目前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具有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感染症状不典型,传播过程更隐匿等特点,给我国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1.2
2
3
3.1
3.2
4
考虑到肿瘤发生机制和发展变化错综复杂,恶性肿瘤的治疗方法和治疗阶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肿瘤患者能否接种疫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因“病种”“治疗阶段”“治疗方案”而定。
4.1
4.2
4.2.1
4.2.2
4.2.3
4.3
4.3.1
4.3.2
4.4
4.4.1
(1)根治性手术切除治疗后目前身体情况良好的早期肿瘤患者,或已经完成放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至少1个月以上的康复期患者。
(2)正在接受内分泌治疗且无明显不良反应的患者。
(3)恶性肿瘤术后超过3年,不再进行放化疗的患者。
(4)肿瘤控制良好、免疫力正常、处于复查阶段的患者。
4.4.2
(1)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拟行手术的肿瘤患者应避免在围手术期(术前1~2周至术后并发症恢复出院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拟行放疗的肿瘤患者;正在接受强烈化疗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疫苗接种应推迟到中性粒细胞恢复之后进行[25];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和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的恶性肿瘤患者至少在结束治疗3个月后再接种。
(2)内分泌治疗出现明显不良反应,需病情稳定后再接种。
(3)内分泌治疗联合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的情况,需在联合治疗结束后且自身免疫细胞、免疫屏障恢复正常后再接种。
(4)肿瘤控制良好、处于复查阶段,但免疫力、身体状况很差,或者存在其他接种禁忌证,暂缓接种。
4.4.3
(1)对前1剂疫苗或疫苗任何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或全身性过敏反应是接种疫苗的禁忌证。
(2)正在进行化疗的患者不建议接种,开始化疗的2周前或结束化疗1~3个月后若一般情况稳定可接种。
(3)正在进行放疗的患者不建议接种,放疗结束则可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4)正在接受免疫治疗的患者不建议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能会产生过强的免疫反应,导致或者加重免疫相关不良反应的产生。
4.4.4
(1)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与医师讨论,权衡利弊、知情选择后接种;
(2)晚期肿瘤患者如身体状态较差,且合并多系统疾病,是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议由其主治医生决定。
5
我国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方式
灭活疫苗
灭活疫苗
灭活疫苗
腺病毒载体疫苗
重组蛋白疫苗
6
建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期间,恶性肿瘤患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应优先于其他疫苗;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的数据,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接种的时间应间隔至少14d。
7
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 头痛、发热、咳嗽、接种部位局部红晕、呕吐、食欲不振、腹泻等,一般不需处理,2~3d后大多可自行恢复;如果以上症状持续,需要及时就医;少数人接种后可能不产生保护力。
8 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未来研究方向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专家意见》(2022)编写〕
(本专家意见刊登于《新发传染病电子杂志》2022年第2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