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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原发性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要点

(2022-05-12 2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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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肺癌诊疗

《原发性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要点

 

一、概述

原发性肺癌是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从病理和治疗角度,肺癌大致可以分为非小细胞肺癌(NSCLC)和小细胞肺癌(SCLC)两大类,其中非小细胞肺癌约占80%85%,包括腺癌、鳞癌等组织学亚型,其余为小细胞肺癌。由于小细胞肺癌独特的生物学特点,治疗上除了少数早期病例外,主要采用化学治疗(化疗)和放射治疗(放疗)相结合的综合治疗。如果没有特别说明,肺癌指代非小细胞肺癌。肺癌是我国30年来发生率增长最快的恶性肿瘤,在21世纪开展的第三次死因回顾调查则显示肺癌已居癌症死亡原因首位。

二、筛查和诊断

(一)肺癌的危险因素。

1. 吸烟和被动吸烟

吸烟是目前公认的肺癌最重要的危险因素。

2.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史

3. 职业暴露

多种特殊职业接触可增加肺癌的发病危险,包括石棉、氡、铍、铬、镉、镍、硅、煤烟和煤烟尘等。

4. 肺癌家族史和遗传易感性

5. 其他

(二)高危人群的筛查。

在高危人群中开展肺癌筛查有益于发现早期肺癌,提高肺癌的生存率。低剂量螺旋CT发现早期肺癌的敏感度是常规X线胸片的410倍,可以早期检出周围型肺癌。按风险状态分为以下2组。

1.  高危组

年龄≥50岁,吸烟史≥20包年。

2. 低危组

年龄<50岁和/或吸烟史<20包年。

建议肺癌高危人群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吸烟: 吸烟包年数≥30包年,包括曾经吸烟≥30包年,但戒烟不足15年。

2)被动吸烟: 与吸烟者共同生活或同室工作≥20年。

3)患有COPD

4)有职业暴露史(石棉、氡、铍、铬、镉、镍、硅、煤烟和煤烟尘)至少1年。

5)有一级亲属确诊肺癌。

1:吸烟包年数=每天吸烟的包数(每包20支)×吸烟年数

2:一级亲属指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三)临床表现。

肺癌的临床表现具有多样性但缺乏特异性,因此常导致肺癌诊断的延误。周围型肺癌通常不表现出任何症状,常是在健康查体或因其他疾病行胸部影像学检查时发现的。肺癌的临床表现可以归纳为:原发肿瘤本身局部生长引起的症状,原发肿瘤侵犯邻近器官、结构引起的症状,肿瘤远处转移引起的症状以及肺癌的肺外表现(如副肿瘤综合征)等。

1. 原发肿瘤本身局部生长引起的症状

2. 原发肿瘤侵犯邻近器官、结构引起的症状

3. 肿瘤远处转移引起的症状

4. 肺癌的肺外表现

(四)体格检查。

1. 多数早期肺癌患者无明显相关阳性体征。

2. 患者出现原因不明、久治不愈的肺外征象,如杵状指(趾)、非游走性关节疼痛、男性乳腺发育、皮肤黝黑或皮肌炎、共济失调和静脉炎等。

3. 临床表现高度怀疑肺癌的患者,体检发现声带麻痹、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霍纳综合征、Pancoast 综合征等提示局部侵犯及转移的可能。

4. 临床表现高度怀疑肺癌的患者,体检发现肝大伴有结节、皮下结节、锁骨上窝淋巴结肿大等,提示远处转移的可能。

(五)辅助检查。

1. 实验室检查

1实验室一般检测

2血清学肿瘤标志物检测:  目前美国临床生化委员会和欧洲肿瘤标志物专家组推荐常用的原发性肺癌标志物有癌胚抗原(CEA),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和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以及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SCCAg)等。以上肿瘤标志物联合使用,可提高其在临床应用中的敏感度和特异度。

1)辅助诊断: 临床诊断时可根据需要检测肺癌相关的肿瘤标志物,行辅助诊断和鉴别诊断,并了解肺癌可能的病理类型。

SCLC:  NSEProGRP是辅助诊断SCLC的理想指标。

NSCLC:  在患者的血清中,CEASCCCYFRA21-1水平的升高有助于NSLCL的诊断。一般认为SCCCYFRA21-1对肺鳞癌有较高的特异性。若将NSECYFRA21-1ProGRPCEASCCAg等指标联合检测,可提高鉴别SCLCNSCLC的准确率。

2)注意事项

2. 影像学检查

肺癌的影像检查方法主要包括:  X线胸片、CTMRI、超声、核素显像、PET等方法。主要用于肺癌诊断和鉴别诊断、分期和再分期、评估手术可切除性、疗效监测及预后评估等。

1胸部X线片检查

2胸部CT检查:  胸部CT是目前肺癌诊断、分期、疗效评价及治疗后随诊中最重要和最常用的影像检查方法。

3MRI检查MRI检查在胸部可选择性地用于以下情况:  MRI特别适用于判定脑、脊髓有无转移,脑增强MRI应作为肺癌术前常规分期检查。MRI对骨髓腔转移敏感度和特异度均很高,可根据临床需求选用。

4PET检查:  PET是肺癌诊断、分期与再分期、疗效评价和预后评估的最佳方法。

5)超声检查: 肺癌患者的超声检查主要应用于锁骨上区淋巴结、肝脏、肾上腺、肾脏等部位及脏器转移瘤的观察,为肿瘤分期提供信息。

6)骨核素扫描:  用于判断肺癌骨转移的常规检查。

3. 内镜及其他检查

1)支气管镜检查和超声支气管穿刺活检术:

2)纵隔镜检查:

3)胸腔镜或开胸肺活检:

4)痰脱落细胞学检查:

(六)病理组织学检查。

1. 诊断标准

2. 诊断指南

3. 病理诊断报告

三、肺癌的病理分型和分期

1. 鳞癌

2. 腺癌

3. 神经内分泌癌

4. 其他类型的肺癌

5. 免疫组化和特殊染色

(二)肺癌的分期。

四、肺癌的治疗

肺癌的治疗应当采取多学科综合治疗(MDT)与个体化治疗相结合的原则,即根据患者的机体状况、肿瘤的病理组织学类型和分子分型、侵及范围和发展趋向采取MDT的模式,有计划、合理地应用手术、放疗、化疗、分子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等手段,以期达到最大程度地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提高生存率、控制肿瘤进展和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一)外科治疗。

解剖性肺切除术是早中期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也是目前临床治愈肺癌的重要方法。肺癌手术分为完全性切除、不完全性切除和不确定性切除。应力争完全性切除,以期达到完整地切除肿瘤,减少肿瘤转移和复发,并且进行精准的病理 TNM 分期,力争明确分子病理分型,指导术后综合治疗。

1. 支气管和肺系统的外科解剖

2. 肺癌手术适应证

单从肺癌角度考虑,肺癌外科手术的绝对适应证也即目前比较一致的手术适应证是T13N01M0期的病变;肺癌的相对适应证也即目前为多数人接受的手术适应证是部T4N01M0期的病变;肺癌争议比较大的手术适应证是T13N2M0期的病变;肺癌探索性手术适应证包括部分孤立性转移的T13N01M1期病变。

3. 肺癌手术禁忌证

肺癌公认的手术禁忌证有: (1)肺癌病期超出手术适应证范围;(2)全身状况差,卡诺夫斯凯评分低于60 分者:建议评分标准与国际接轨,结合ECOG评分考虑;(36周之内发生急性心肌梗死;(4)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或不能控制的心力衰竭者;(5)心肺功能不能满足预定手术方式者;(675岁以上且颈动脉狭窄大于50%75 岁以下且颈动脉狭窄大于70%以上者;(780岁以上且病变需要行全肺切除者;(8)严重的、不能控制的伴随疾病持续地损害患者的生理和心理功能;(9)患者拒绝手术。

4. 肺癌的完全切除概念

5. 肺癌的淋巴结清扫

6. 肺癌外科手术概述

7. 肺癌外科并发症

8. 肺癌外科治疗的进展

(二)放射治疗。

肺癌放疗包括根治性放疗、姑息放疗、辅助放疗和预防性放疗等。

1. 放疗的原则

1根治性放疗:  适用于卡诺夫斯凯评分≥70分的患者,包括因医源性或(和)个人因素不能手术的早期NSCLC(立体定向放疗)、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NSCLC和局限期SCLC

2姑息性放疗:  适用于对晚期肺癌原发灶和转移灶的减症治疗。

3辅助放疗:  适用于术前放疗、术后放疗切缘阳性(R1R2)的患者;外科探查不够的患者或手术切缘近者;对于术后pN2阳性的患者,鼓励参加术后放疗的临床研究,基于非随机研究结果,NCCN 指南(2021.v4)推荐行术后放疗。

4术后放疗设计:  应当参考患者手术病理报告和手术记录。

5SCLC局限期经化疗及根治性放疗的综合治疗达完全缓解后,行预防性全脑放疗;广泛期化疗有效患者,可选择预防性全脑放疗或脑 MRI 密切随诊。

6同步放化疗适用范围:  不能手术的局部晚期NSCLC患者,建议行同步放化疗,如果患者不能耐受,可以行序贯化放疗。

7)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度伐利尤单抗(PD-L1单抗)用于局部晚期NSCLC同步放化疗后的巩固治疗已被证实可显著延长总生存时间和无进展生存时间(PACIFIC 研究,1类证据),PD-L1表达并非强制检测,但PD-L1表达阴性者总生存时间可能无明显获益。且34级严重不良反应(包括3级及以上肺炎)的发生率与对照组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8)接受放/化疗的患者,潜在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会增加,治疗前应当告知患者。设计和实施放疗时,应当注意对肺、心脏、食管和脊髓的保护。治疗过程中应当尽可能避免因不良反应处理不当导致的放疗非计划性中断。

9)采用三维适形放疗、调强放疗技术或图像引导放疗等先进的放疗技术,建议在具有优良的放射物理技术条件下,开展立体定向放射治疗(SBRT)。

10)勾画放疗靶区时,推荐增强CT定位或PET定位。可以参考PET的肿瘤生物影像,在增强CT定位影像中勾画肿瘤放疗靶区。

11)接受放疗或放化疗的患者,治疗休息期间应当予以充分的监测和支持治疗。

2. NSCLC放疗的适应证

放疗可用于因身体原因不能手术治疗或拒绝手术的早期NSCLC患者的根治性治疗、可手术患者的术前及术后辅助治疗、局部晚期病灶无法切除患者的局部治疗和晚期不可治愈患者的姑息治疗。

3. SCLC放疗的适应证

放化疗综合治疗是局限期SCLC的标准治疗。局限期患者建议初始治疗就行同步化放疗或先行2个周期诱导化疗后行同步化放疗。如果患者不能耐受,也可行序贯化放疗。

4. 预防性脑照射

局限期SCLC患者,在胸内病灶经治疗达到完全缓解后推荐行预防性脑照射,达到部分缓解的患者也推荐行预防性脑照射。

5. 寡转移IV期患者:  定义目前尚不统一,转移器官不超过3个、转移病灶不超过5个、是否可行根治性治疗等被认为是定义寡转移状态的重要因素。

6. 晚期肺癌患者的姑息放疗

晚期肺癌患者姑息放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因原发灶或转移灶导致的局部压迫症状、骨转移导致的疼痛以及脑转移导致的神经症状等。

7. 治疗效果

放射治疗的近期疗效评价按照WHO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进行。

8. 防护

(三)药物治疗。

肺癌的药物治疗包括化疗、分子靶向治疗以及免疫治疗。化疗分为新辅助化疗、辅助化疗、姑息化疗,应当严格掌握临床适应证,并在肿瘤内科医师的指导下施行。化疗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病期、体力状况、不良反应、生活质量及患者意愿,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应当及时评估化疗疗效,密切监测及防治不良反应,并酌情调整药物和(或)剂量。分子靶向治疗需要明确基因突变状态,依据分子分型指导靶向治疗。近年,以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PD-1单抗或 PD-L1单抗等)为代表的免疫治疗已被证实可改善肺癌患者的生存率。目前多个PD-1单抗和/PD-L1单抗已获批上市并应用于晚期及局部晚期NSCLCSCLC的治疗,更多的临床适应症尚在不断探索中。

1. 晚期NSCLC的药物治疗

1一线药物治疗:  对于驱动基因阴性的患者,含铂两药方案是标准的一线化疗方案,对于非鳞癌患者可以在化疗基础上联合抗血管治疗,如贝伐珠单抗或血管内皮抑制蛋白。建议可行卡瑞利珠单抗,帕博利珠单抗、替雷利珠单抗,信迪利单抗或阿替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为基础的含铂两药化疗。对鳞癌建议帕博利珠单抗、替雷利珠单抗联合紫杉醇或信迪利单抗联合吉西它滨含铂两药化疗。若患者PD-L1阳性(TPS≥1%),可行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其中PD-L1高表达(TPS≥50%)的患者免疫治疗获益更加显著。患者PD-L1高表达(TC≥50%IC≥10%),亦可接受阿替利珠单抗单药治疗。对于驱动基因阳性的患者,如EGFR基因突变(包括19外显子缺失、21外显子 L858RL861Q18外显子 G719X、以及20外显子S768I)阳性的患者,可选择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治疗,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达可替尼、阿法替尼或奥希替尼。一线给予吉非替尼或厄洛替尼治疗时还可考虑联合化疗,厄洛替尼亦可联合贝伐珠单抗。ALK融合基因阳性的患者可选择阿来替尼、塞瑞替尼或克唑替尼治疗。ROS1融合基因阳性的患者,可选择克唑替尼治疗。对于C-met14跳跃突变、不能耐受化疗者可以选择赛沃替尼。目前可选用的治疗药物详见表2、表3

2二线药物治疗:  可选择的化疗药物包括多西他赛、培美曲塞等;针对EGFR突变、ALK融合或ROS1 融合阳性的患者可选择相应的分子靶向药物;可选择的免疫治疗包括纳武利尤单抗等。对于驱动基因突变阳性的患者,如果一线和维持治疗时没有应用相应的分子靶向药物,二线治疗时应优先应用分子靶向药物;一线EGFR-TKIs治疗后耐药并且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患者,二线治疗时应优先使用三代EGFR-TKI,如奥希替尼、阿美替尼或伏美替尼。对于ALK融合阳性,一线接受克唑替尼治疗后出现耐药的患者,二线治疗时可选择塞瑞替尼或阿来替尼。一线分子靶向治疗耐药后若为寡进展或中枢神经系统进展,可继续靶向治疗基础上联合局部治疗,如放疗或手术等。对于一线接受EGFR-TKI或者ALK抑制剂治疗出现耐药,二线治疗亦可根据患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行为状态评分(ECOG PS)选择含铂两药或者单药化疗方案,若为非鳞癌,可在此基础上联合抗血管药物,如贝伐珠单抗。

对于含铂两药联合化疗/靶向治疗失败后的NSCLC患者可选择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3三线药物治疗:  可选择参加临床试验,三线治疗也可选择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单药口服,若一线二线未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可考虑使用纳武利尤单抗。目前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三线治疗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的药物有安罗替尼。

4)对于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标准含铂化疗的、具有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可以接受赛沃替尼治疗;对于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的 RET 基因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可以接受普拉替尼治疗。对于其它驱动基因突变,如BRAF V600E突变,NTRK融合等突变情况,目前已有一些新的针对性靶向药物在临床试验中取得了较好的疗效,因此鼓励具有罕见突变的患者参加相应临床试验,并可考虑在适当临床情况下使用相应药物进行治疗。

2. 不能手术切除的NSCLC的药物治疗

推荐放疗、化疗联合,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同步或序贯放化疗。同步治疗推荐化疗药物为依托泊苷联合顺铂(EP)或卡铂(EC)、培美曲塞联合顺铂或卡铂、紫杉醇或多西他赛联合铂类。序贯治疗化疗药物为顺铂+依托泊苷,顺铂+紫杉醇,顺铂+多西他赛,顺铂或卡铂+培美曲塞(非鳞非小细胞肺癌)。多学科团队讨论评价诱导治疗后降期患者手术的可能性,如能做到完全性切除,可考虑手术治疗。若同步放化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且不可根治性切除的期NSCLC患者可考虑序贯度伐利尤单抗治疗1年。

3. NSCLC的围手术期药物治疗

术后辅助化疗:  完全切除的~期 NSCLC,推荐含铂双药方案术后辅助化疗4个周期。辅助化疗始于患者术后体力状况基本恢复正常,一般在术后46周开始,最晚建议不超过手术后3个月。

新辅助化疗:  对可切除的期 NSCLC 可选择含铂双药,23个周期的术前新辅助化疗。应及时评估疗效,监测并处理不良反应,避免增加手术并发症。手术一般在化疗结束后24周进行。术后辅助化疗应当根据术前分期及新辅助化疗疗效,有效者延续原方案或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酌情调整,无效者则应当调整治疗方案。建议围手术期共进行4个周期化疗。

围手术期免疫治疗:  已有循证医学证据显示,含铂化疗联合PD-1单抗新辅助治疗,或术后PD-L1单抗辅助治疗可改善患者的病理完全缓解率或延长无复发生存期,因此鼓励患者参与围手术期免疫治疗的临床试验。

4. SCLC的药物治疗

1)一线治疗方案:

2)二线治疗方案:

3)三线治疗方案:

5. 肺癌化疗的原则

1KPS<60ECOG>2的肺癌患者不宜进行化疗,对于SCLC患者可适当放宽。

2)白细胞<3.0×109/L,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100×109/L,红细胞<2×1012/L、血红蛋白<80g/L的肺癌患者原则上不宜化疗。

3)严重肝、肾功能异常,和/或实验室指标严重异常,或有严重并发症和感染、发热、出血倾向者原则上不宜化疗。

4)在化疗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应当考虑停药或更换方案: 治疗2周期后病变进展,或在化疗周期的休息期中再度恶化者,应当停止原方案,酌情选用其他方案;化疗不良反应达34 级,对患者生命有明显威胁时,应当停药,下次治疗时须调整治疗方案;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应当停药,下次治疗时须调整治疗方案。

5)必须强调治疗方案的规范化和个体化。必须掌握化疗的基本要求。除常规应用止吐药物外,除卡铂外的铂类药物需要水化和利尿。化疗后密切监测血常规和生化指标。

6)化疗的疗效评价参照RECIST疗效评价标准。

(四)支气管镜介入治疗。

随着支气管镜在临床应用的日益普及,对不能手术和放疗的患者,以下局部治疗手段可作为治疗选择,各种支气管镜介导的激光、高频电刀、射频消融、氩等离子体凝固术(APC)、微波、光动力治疗、冷冻、气道支架、球囊扩张、黏膜下或瘤体内药物注射等技术,实施支气管腔内介入治疗必须严格掌握适应证,明确治疗目的,客观评估拟采用的某项治疗技术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并在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治疗。

1.  对于腔内息肉样肿瘤,可行圈套器直接套取切除或进行二氧化碳冻切,肿瘤根部则行APC

2.  对于管壁浸润型,一般在切除腔内肿瘤后,可再行光动力治疗,而后有外照射禁忌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放射性粒子治疗。

3.  对于不能手术和拒绝手术的中央型气道狭窄患者,可考虑内镜下腔内介入治疗。包括热消融(高频电刀、射频消融、APC、微波、激光等)、光动力治疗、冷冻、气道支架、黏膜下或瘤体内药物注射等技术。

4. 对于经过常规治疗不能缓解的气道狭窄和气道瘘,应采取内支架置入治疗为主的方法,气道内支架可分金属支架和非金属支架2种;根据有无被膜,金属支架可分为被膜支架和非被膜支架(裸支架)。非金属支架又可分为硅酮支架、塑料支架等。

5. 如果病变远端肺功能丧失,或病变同时阻塞小气道,应慎重选择内镜下介入治疗方法:选择个体化支气管镜腔内介入治疗方法十分重要,同时需在MDT讨论下,结合拟用技术的设备性能、人员条件等。理想的治疗方式是多种手段联合应用,比如热凝治疗或冻切清除腔内大块病变,冻融治疗清除基底部病变等。

(五)非小细胞肺癌的分期治疗模式。

1. NSCLC患者的综合治疗

1)首选外科手术治疗,包括肺叶切除术加系统性肺门和纵隔淋巴结清扫术,以及部分肺叶切除术加选择性淋巴结清扫术,可采用 电视胸腔镜手术、机器人手术等微创或开胸术式。

2)对于高龄或低肺功能的部分ANSCLC患者可以考虑行解剖性肺段或楔形切除术加系统性肺门、纵隔淋巴结清除或采样术。

3)完全切除的ABNSCLC患者不推荐常规应用术后辅助化疗、放射治疗及靶向药物治疗等。

4)切缘阳性的期肺癌推荐再次手术,任何原因无法再次手术的患者,推荐术后联合放疗。

5)对于有严重的内科合并症、高龄、拒绝手术的患者可采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

2. NSCLC患者的综合治疗

1)首选外科手术治疗,肺叶切除术加系统性肺门和纵隔淋巴结清除或采样术。

2)对高龄或低肺功能的患者可以考虑行解剖性肺段或楔形切除术加系统性肺门和纵隔淋巴结清除或采样术。

3)完全性切除的NSCLC患者推荐术后含铂两药辅助化疗。

4)当肿瘤侵犯壁层胸膜或胸壁时应当行整块胸壁切除。切除范围至少距病灶最近的肋骨上、下缘各2cm,受侵肋骨切除长度至少应当距肿瘤5cm

5)切缘阳性的期肺癌推荐再次手术,任何原因无法再次手术的患者,如果患者身体许可,建议采用术后同步放化疗,放疗应当尽早开始。

3. NSCLC患者的综合治疗

局部晚期NSCLC是指TNM分期为期的患者。多学科综合治疗是期NSCLC的最佳选择。局部晚期NSCLC分为可切除和不可切除2大类。

1可切除的局部晚期 NSCLC包括

对于T34N1T4N0患者,推荐接受手术+辅助化疗或根治性放、化疗,并可以考虑接受新辅助治疗。

N2期单组纵隔淋巴结肿大并且直径<3cm,或两组纵隔淋巴结肿大但没有融合,并且预期能完全切除的病例,推荐开展多学科讨论,推荐新辅助化疗±放疗+手术、或者手术+化疗±放疗的治疗方案。对于 EGFR 突变阳性的患者,采用手术+辅助性EGFR-TKI治疗±术后放疗。推荐行术前纵隔镜、超声引导下经支气管针吸活检或超声内镜引导下细针穿刺活检术检查,明确N2分期后行术前新辅助化疗或新辅助放、化疗,然后行手术治疗。而对于N2多站淋巴结转移、同时预期可能完全切除的患者,由于复发风险较单站N2明显升高,因此首先推荐根治性同步放化疗;同时也可以考虑采用新辅助化疗+/-放疗+手术±辅助化疗±术后放疗的综合治疗方案。而对于 EGFR 突变阳性的患者,同样推荐可以接受手术+联合辅助性EGFR-TKI治疗±术后放疗。

A期的NSCLC,基于ADAURAEVIDENCEADJUVANTEVAN研究中靶向药物辅助治疗获益的数据,因此推荐对于~A期的非鳞状细胞NSCLCN12 患者进行EGFR突变检测。

2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NSCLC包括

部分AN2)期患者,影像学检查提示纵隔融合状肿大淋巴结,纵隔镜、超声引导下经支气管针吸活检或超声内镜引导下细针穿刺活检检查证实为阳性的 NSCLC,须经胸部肿瘤 MDT 讨论后明确为不可切除患者。

B/C的患者。

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NSCLC,如PS01分,则推荐首选治疗为同步化放疗,若同步放化疗后无疾病进展,可考虑加用度伐利尤单抗维持治疗。

4.  NSCLC患者的综合治疗

NSCLC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应先获取肿瘤组织进行基因突变检测,如EGFRALKROS1 等,根据以上基因状况决定相应的治疗策略。期NSCLC以全身治疗为主要手段,治疗目的是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

1孤立性脑、肾上腺及肺转移的NSCLC患者的治疗

孤立性脑转移而肺部病变又可切除的NSCLC患者,脑部病变可手术切除或采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胸部原发病变则按分期治疗原则进行。

孤立性肾上腺转移而肺部病变又可切除的NSCLC患者,肾上腺病变可考虑手术切除,胸部原发病变则按分期治疗原则进行。

对侧肺或同侧肺其他肺叶的孤立结节,若肺原发病灶可手术切除,可分别按2个原发瘤各自的分期进行处理;若行手术则根据病理指导辅助治疗。

2NSCLC患者的全身治疗

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NSCLC患者推荐EGFR-TKI一线治疗,ALK融合基因阳性患者推荐ALK抑制剂如克唑替尼、阿来替尼或塞瑞替尼一线治疗,ROS1融合基因阳性患者推荐克唑替尼一线治疗。

EGFR基因、ALKROS1融合基因阴性或突变状况未知的期NSCLC患者,如果ECOG PS评分为01分,应当尽早开始含铂两药化疗,可在此基础上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PD-1 单抗)或贝伐珠单抗(非鳞癌)的全身治疗;若患者 PD-L1阳性(TPS≥1%),可行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其中PD-L1高表达(TPS≥50%)的患者免疫治疗获益更加显著;若患者PD-L1高表达(TC≥50%IC≥10%),亦可接受阿替利珠单抗单药治疗。对不适合铂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可考虑非铂类两药联合方案化疗。

ECOG PS评分为2分的晚期NSCLC患者应给予单药化疗,但对ECOG PS评分>2分的患者应谨慎使用细胞毒类药物化疗。

对于老年患者,证据不支持将年龄作为选择化疗方案的唯一依据,须结合脏器功能指标及ECOG PS状态综合评估。脏器功能指标符合化疗条件,ECOG PS01分的患者仍然可以考虑含铂两药方案,ECOG PS 2分的患者考虑单药化疗;严重脏器功能障碍者及 ECOG PS 2分以上者不建议进行全身化疗。

二线治疗可选择的药物包括多西他赛、培美曲塞、PD-1单抗或靶向治疗。对于驱动基因突变阳性的患者,如果一线和维持治疗时没有应用相应的分子靶向药物,二线治疗时应优先应用分子靶向药物;一线EGFR-TKIs治疗后耐药并且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患者,二线治疗时应优先使用三代EGFR-TKI,如奥希替尼、阿美替尼或伏美替尼。对于ALK 融合阳性,一线接受克唑替尼治疗后出现耐药的患者,二线治疗时可选择塞瑞替尼或阿来替尼。一线分子靶向治疗耐药后若为寡进展或中枢神经系统进展,可继续靶向治疗基础上联合局部治疗,如放疗或手术等。对于一线接受EGFR-TKI或者ALK抑制剂治疗出现耐药,二线治疗亦可根据患者的ECOG PS评分选择含铂两药或者单药化疗方案,若为非鳞癌,可在此基础上联合抗血管药物,如贝伐珠单抗。对于驱动基因阴性的患者,一线若未应用PD-1单抗,二线可考虑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ECOG PS评分>2分的NSCLC患者,一般不能从化疗中获益,建议采用最佳支持治疗。在全身治疗基础上针对具体的局部情况,可以选择恰当的局部治疗方法以求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高通量测序(HTS)目前已经在临床得到较多应用,可用于基因突变的检测、肿瘤突变负荷的评估,以及辅助判断分子靶向药物的耐药机制,并指导下一步治疗。

(六)SCLC的分期治疗模式。

SCLC的分期一直沿袭美国退伍军人肺癌协会的二期分期法,主要基于放疗在小细胞肺癌治疗中的重要地位。AJCCTNM 分期系统适用于选出适合外科手术的T12N0期患者。临床研究应当首先使用 TNM 分期系统,因其能更精确地评估预后和指导治疗。

1.  T12N0局限期SCLC

系统分期检查后提示无纵隔淋巴结转移的T12N0局限期SCLC推荐:手术+辅助化疗(EP方案或EC方案,46个周期)。如系统分期检查仍无法明确是否有纵隔淋巴结转移,可行纵隔镜、超声内镜或病理检查手段以排除潜在的纵隔淋巴结转移,术后N1N2的患者推荐辅助放疗。术后推荐行预防性脑照射。

2. 超出T12N0的局限期SCLC

化、放疗联合,达到疾病控制(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者,推荐行预防性脑照射。

1ECOG PS 02分:  优先选择同步化、放疗;如患者无法耐受同步放、化疗,序贯化、放疗也是可行的选择。

2SCLC所致的ECOG PS 34分:  应充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谨慎选择治疗方案,可考虑单药化疗或减量联合的化疗方案。如果治疗后ECOG PS 评分能达到2分以下,可考虑给予序贯放疗,如果ECOG PS评分仍无法恢复至2分以下,则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胸部放疗。

3)非肿瘤所致的 ECOG PS34分:  原则上给予最佳支持治疗。

2.  广泛期SCLC

ECOG PS02SCLC所致ECOG PS34的患者应采取化疗为主的综合治疗。一线治疗推荐EC方案联合或不联合阿替利珠单抗,EP方案、IP方案或IC方案化疗46个周期,非肿瘤所致的ECOGPS 34患者给予最佳支持治疗。

1)无局部症状、无脑转移的患者:  一线化疗达到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的患者可行胸部放疗。初始治疗有效后复查无脑转移的患者,可考虑给予预防性脑照射。

2)有局部症状的患者:  应在一线化疗的基础上择期对有症状的情况进行局部治疗,如伴上腔静脉综合征或阻塞性肺不张或脊髓压迫的患者可择期给予局部放疗;伴骨转移的患者除择期的局部姑息外照射外,必要时还可对有骨折高风险的部位进行局部骨科固定。初始治疗有效后复查无脑转移的患者,也应给予预防性脑照射。

3)伴脑转移的患者:  除一线全身化疗外,还推荐进行全脑放疗。初始治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的患者可行胸部放疗。如果肿瘤体积较小(直径<4cm),或颅内寡转移,或为全脑放疗后复发的转移灶,瘤灶位置较深,患者一般情况差,无法耐受常规放疗或手术的患者可选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

4)复发/耐药进展SCLC患者的后续治疗:  一线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或进展者可选择拓扑替康、伊立替康、吉西他滨、长春瑞滨、替莫唑胺或紫杉醇等药物治疗; 6个月后复发或进展者可选择初始治疗方案。三线治疗方案:可选择安罗替尼或参加临床试验。

(七)姑息治疗。

姑息治疗是一种特殊的治疗方式,通过控制疼痛、缓解症状以及提供精神与社会方面的支持,改善罹患疾病而面临死亡威胁的患者及家属的生活质量。在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进展和癌症发病率、死亡率等预期升高,需要姑息治疗的人数也在大幅增加,因此,提供符合WHONCCN标准的姑息治疗已变得越来越重要。姑息治疗包括对癌症患者机体、精神、心理和社会需求的处理。癌症一经诊断及癌症的早期即可启动姑息治疗,并可随着患者需求的不断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研究表明,早期引入姑息治疗不仅可以提高晚期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而且还可以提高其生存率,并能减轻护理人员的抑郁和压力评分。有充分证据表明姑息治疗和标准抗癌治疗联合或作为治疗的焦点会给患者和照顾者更好的结局,因此,对于任何转移性癌症的患者和(或)高症状负担的患者,在治疗早期就应该考虑联合标准抗癌治疗和姑息治疗。对于肺癌患者来说,姑息治疗包括采取姑息手术、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和(或)其他可缓解患者症状的手段,如疼痛和呼吸困难。患者的舒适度是各治疗阶段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如果医师和患者都认为治疗已不能延缓或阻止癌症的进展,则可考虑临终关怀。

姑息治疗的目的是缓解症状、减轻痛苦、改善生活质量。所有肺癌患者都应全程接受姑息医学的症状筛查、评估和治疗。筛查的症状既包括疼痛、呼吸困难、乏力、厌食和恶液质、恶心呕吐、便秘、腹泻等常见躯体症状,也应包括睡眠障碍、焦虑抑郁、谵妄等心理问题。生活质量评价应纳入肺癌患者的整体评价体系和姑息治疗的疗效评价中。推荐采用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生活质量测定量表(EORTC QLQ-C30)(V3.0)中文版进行整体评估,还可采用生活质量测定量表EORTC QLQ-LC13 筛查和评估肺癌患者的常见症状。

五、预后

肺癌(包括NSCLCSCLC)患者的预后是由患者综合的临床病理特征决定的,根据现有的研究结果,肿瘤临床病理分期,患者身体健康状况、年龄及性别都是重要的预后因素;此外某些生化指标(如白细胞计数、高钙血症等)及血液肿瘤标记物水平(如 CEA)也被证明与肺癌患者预后有重要的相关性。

六、随访

肺癌治疗后都需要定期复查。复查目的在于疗效的监测,早期发现肿瘤的复发和转移。检查以影像检查为主。对于早、中期肺癌经包括外科手术的综合治疗后,一般主张治疗后2年内每3月复查1次,2年至5年内每半年复查1次,5年后每1年复查1次。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原发性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要点编写〕

(本指南源自医脉通网站,出处:国家卫健委官网,制定者:国家癌症中心。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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