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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

(2022-09-26 23:02:21)
标签:

教育

分类: 人力资源二级

一、工资集体协商

(一)集体协商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

集体协商是指是指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就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2、特点:

a. 集体协商代表的身份对等;

b.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法律地位平等;

c. 集体协商是公开、公平、平等的协商

d. 集体协商是和平协商;

e. 集体协商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协商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

1、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雇员)代表与企业(雇主)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2、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分配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3、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机制;

(三)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1.工资协议的期限;

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3.员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法;

5.工资支付办法;

6.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7.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

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

1、任职条件:

a.由市县、乡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推荐;

b.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

c.可以直接在从事人力资源者中聘用;

2、指导员应具备条件:

a.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b.能熟练运动劳动法律法规;

c.熟练运用政策分析处理问题;

d.了解工资水平和生产经营方面的专业知识;

e.熟悉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的专业知识;

f.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能力;

g.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谈判艺术;

h.熟练的组织处理集体协商相关事宜;

3、指导员工作职责:

a.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b.收集员工意见;

c.履行落实情况;

d.提供咨询服务;

e.基本方法的培训;

4、指导员义务:

a.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与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相一致的原则;

b.真实反映委托方的意愿,维护合法权益;

c.对集体协商中产生的矛盾,认真负责调解;

d.保守商业秘密;

(五)社会协商

为了更好的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工资集体协商可以超出企业范围,在同一地区相关企业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此类工资集体协商被称为社会协商。

二、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含义和作用

(一)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含义

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国家为实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就业和物价稳定等政策目标,都要对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宏观调控工资总量和水平、调节工资分配关系,指导工资增长,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办法、规定的总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各类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工资指导线的作用

1为企业集体协商确定年度工资增长水平提供依据,有利于企业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2引导企业自觉控制人工成本水平

3完善国家工资宏观调控体系, 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 政企分开

三、制定工资指导线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工资增长总体要求

2国家不实行统一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地工资指导线水平

3实行协商原则

四、工资指导线的主要内容

1经济形势分析

2工资指导线意见

工资指导线有三条线: 上线(预警线),基准线,下线

Ø 上线也称预警线,是对工资增长较快、工资水平较高企业提出的预警和提示

Ø 基准线是年度货币工资平均增长目标,是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的企业合理的工资增长水平 

Ø 下线主要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一)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内容

工资指导价位分为年工资收入和月工资收入。 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种标准反映平均水平。

(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意义

1能够为劳动力市场机制在实现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提供条件

2有利于政府劳动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指导企业根据劳动力供求状况和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工资关系,形成企业内部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体系

3有利于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调节地区、行业之间的就业结构,使劳动力价格机制与劳动力供求机制紧密结合,构建完整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4可以为新办企业在确定雇员初始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也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六、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一)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步骤

1提出方应事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一方接到协商意见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的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本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3协商形成的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

4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正式工资协议文本,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三)工资协议的审查

1工资协议签订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2劳动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对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工资协议条款内容和签订程序进行审查。

3工资协议报送15日后,协商双方未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 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 》视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该工资协议即行生效。

4在接到已经生效的工资协议后,协商双方应于5日内以适当形式向双方人员公布。

(四)明确工资协议期限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雇员和雇主双方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协商意向书,进行下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做好新旧工资协议的相互衔街。

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程序

(一) 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主要通过抽样调查方法取得

2调查范围包括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各行业所有城镇企业,采取等距抽样办法抽取企业

3调查内容为上一年度企业中有关职业(工种)在岗职工全年工资收入及有关情况

4调查时间为每年一次

(二) 价位制定

Ø 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是将同一职业(工种)调查的全部的职工工资收入从高到底进行排列,对有关数据进行检查、分析及做必要调整后,分别确定本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中位数和低位数。

Ø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应注意:

1.坚持市场取向

2.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

(三) 公开发布

工资指导价位在每年6-7月发布,每年发布一次。发布采用文件、资料等形式或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台、咨询单位、报纸及其他媒体、渠道发布。工资指导价位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专项公布,供企业、劳动者和其他需要者查询。

Ø 我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目标是:

1建立规范化的信息采集制度,保证统计调查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

2建立科学化的工资指导价位制定方法,保证工资指导价位能真实反映劳动力价格,并体现政府宏观指导意图;

3建立现代化的信息发布手段,使工资指导价位直接、及时、便捷地服务于企业和劳动者

八、思维导图

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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