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开展限塑专项行动的情况反映和建议
(2015-03-10 17: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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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利用环保 |
分类: 科技视野 |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六部委办公厅《关于对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进行督察的通知》要求,我们随国家限塑专项行动督察组第二组于2001年10月13日至27日先后对内蒙、陕西、宁夏、广西四省、自治区进行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由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罗荣彬副司长带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信部派员参加了督察组活动。
督察组先后对呼和浩特、西安、银川、青铜峡、吴忠、南宁、桂林等市的早市、超市、农贸集市和菜市场以及塑料袋加工企业和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了检查,总的印象是各级领导和各分管部门对限塑工作比较重视,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如呼和浩特市东瓦窑菜市场设立了合格塑料袋专卖店供各摊主选购,银川市工商部门还与菜市场摊主签订了责任书。超市基本实现了塑料袋规范管理,做到不提供免费塑料袋,不使用超薄塑料袋。但各地早市和农贸集市及菜市场还存在使用超薄塑料袋和免费赠送塑料购物袋、超市对购买鲜活食品等还在提供免费塑料袋的现象。
究其原因一是利益驱使,为了招揽顾客,一些摊主设法从非正规渠道买来超薄塑料袋免费提供给买主。二是一些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图方便、习惯使用塑料袋,三是市场监管不力,早市和农贸集市及菜市场的管理人员对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处罚不严,四是一些非法小作坊利用不合格材料生产不合格塑料袋跨地区到处兜售。五是无论是正规超市还是农贸市场,如果用纸袋装鲜鱼、豆腐等带水的商品确实不便,目前又没有其他包装品可以替代。六是检查人员缺少便携式检测工具,对于在0.025毫米上下的塑料袋不好辨别。
对各地所取得的成绩罗荣彬副司长都给予了肯定,认为贯彻国务院限塑令三年来各地工作取得了成效,表现在领导重视,联动机制已经形成,宣传有一定力度,执法检查有一定效果,汇报讲了真话,反映了实际问题。
对下一步限塑工作,我们根据这次调研时罗荣彬副司长指示和平时观察分析,特提出以下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要提高认识,要认识到这是国家大事,是节能减排的需要,是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实现战略转变的需要,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积功德的事,目标不单是减少几亿个塑料袋,而是实现战略转变,要让各地充分认识到这是国务院的政令,是政府职能,要高度重视。六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不等于不管。二是要让各级政府认识到这是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作,要有长期抓下去的思想。三是要从娃娃抓起,教育孩子们讲文明,懂知识,通过孩子们的思想和行为影响大人,实现小手抓大手,全家文明带动全社会文明。四是要宣传不合格塑料袋大部分有毒,长期使用特别是高温使用会影响身体健康,甚至会致癌。
二、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手加大执法力度,配备必要的便携式检测工具,既要管好自己身边和周边的小黑店、小作坊,又要堵住超薄塑料袋的跨省流动,实现跨省市协动,限制外地不合格塑料袋流入本地。
三、建议突出重点,一是对国外知名连锁餐饮店严格管理,要求他们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应再免费提供塑料袋包装家庭套餐、饮料。二是对星级饭店、酒店严格管理,要求他们不应再为住宿客人提供免费的大塑料袋使用。三是加大对大型超市手撕塑料袋的管理,可采取低价销售的办法。四是加大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轮船客运码头的管理,尤其是加大对流动商贩的管理,不能使之成为监管的盲点和空白。
四、建议研发、推广、使用替代产品,现在可作为塑料袋的替代产品很多,各地应因地制宜,开发一些经济、使用方便、可回收利用的塑料袋替代品。
五、建议将废塑料纳入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支持回收利用,扶持好的企业,协调好价格、税收等环节,提出具体支持措施。
六、建议加大废塑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开发和应用,如利用废塑料制备木塑材料,这一技术已经成熟,而且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都较好,应加大推广力度,争取在各地设点生产。还有其他好的废塑料综合利用技术,如废塑料作为炼钢辅料、废塑料还原单体等也应积极推广。这样回收的塑料袋就有了出路,从而进一步带动回收体系建设,提高回收人员的积极性。
七、建议抓好典型,对于那些主动利用纸质包装袋的商贩应该给予宣传、鼓励和提倡。比如北京一些商贩装早餐饼、干果和点心的纸袋……这些纸质食品包装袋的使用已成为部分商贩的自觉行动,既树立了商品的良好形象,又在无形之中起到了广告宣传的作用,应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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