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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贾珍因何敢将淫手伸向儿媳

(2015-06-24 09:23:36)
标签:

贾珍

秦可卿

丧事

贾蓉

儿媳妇

分类: 红楼多解

红楼:贾珍因何敢将淫手伸向儿媳

 

       秦可卿,古典名著《红楼梦》中宁国府贾蓉的妻子,也就是贾珍的的儿媳妇,“金陵十二钗”之一。她长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但公公贾珍与她关系暧昧,致使她年轻早亡。

      她妩媚有似宝钗,袅娜如黛玉。虽在《红楼梦》中是一位转瞬即逝的少妇,也是一位最短命的“金钗”。

       那么,作为儿媳妇的秦可卿与其公公贾珍的乱伦是被逼无奈的屈从,还是有不为人知的真情呢?这还要从贾珍和秦可卿之间的特殊关系说起。

       在贾宝玉梦游幻境时,他看到“金陵十二钗”正册上最后一个判词前面是这样写的,“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这个“高楼大厦”就是“天香楼”,这个悬梁自缢的美人就是秦可卿。在《好事终》曲子中,秦可卿的结局是“画梁春尽落香尘。”说的也是秦可卿在天香楼悬梁自尽。说起来,这些判词也好,画图也罢,都说的是秦可卿自缢而死。既然如此,那么,书中为什么又说她是病死的呢?而秦可卿死后,作为公公的贾珍又为何“哭得泪人儿一般”呢?《红楼梦》中的这些描述是否可以从中看出一些端倪呢?

       在《红楼梦》中,可以看到,秦可卿死后,贾珍竟然热泪滚滚地说:“谁不知道我这媳妇比儿子还强十倍!如今伸腿过去了,可见这长房灭绝无人了。”有人问他丧事如何料理,他把手一拍说:“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秦可卿年纪轻轻,辈分仅是孙少奶奶,可是丧事在贾府空前绝后。所用的棺木,竟是薛蟠赠送的某老亲王坏事未用的樯木棺材;为了出殡要好名声,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为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卫”。 “灵前供用执事等物,具按五品职例,灵牌疏上皆写‘天朝诰授贾门秦氏恭人之灵位’。会芳园临街大门洞开,旋在两边起了鼓乐厅,两班青衣按时奏乐。一对对执事摆得刀斩斧齐。更有两面朱红锁金大牌竖在门外,榜上大书‘世袭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御前侍卫龙禁卫贾门秦氏系之丧。’”丧事办了整整七七四十九天,为了办好这次丧事,还让颇有管理能力的凤姐到宁府大展身手。在出殡那天,那阵势,“一时只见宁府大殡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从北而至。”就连北静王都前来送葬,场面十分隆重和壮观,这一切远比给他老爹贾敬归天时办得葬礼要隆重多了。从贾珍为秦可卿大办丧事这一点上,人们不难看出,贾珍和秦可卿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秦可卿进入宁国府时,不过是十四、五岁的花季少女,当时贾蓉也就是大她一、二岁的纨绔少年,他只知道自己一味地寻欢取乐,根本不懂得如何去爱护自己的妻子,珍惜自己的女人。而此时的贾珍已经过了“三十而立”的年纪,思想上正趋于成熟,精力正处在旺盛期,魅力也日臻完美。所以,此时的贾珍在秦可卿的心目中,无疑是一个有地位、有魄力、有吸引力的男人。贾珍是贾府的族长,又接了贾敬的班,成为了宁国府的大权在握的一把手,谁都知道他是一个有能力、会办事的人物。

       此时的贾珍对于秦可卿的吸引力是不容置疑的,而秦可卿是个美人也自不必说。两个人都拥有非同一般的魅力,又都有着巨大的相互吸引力。当贾珍第一次向秦可卿求欢时,如果秦可卿不是犹豫不决、而是坚决予以拒绝的话,恐怕不会沦落到儿媳妇与公公长期处于不伦之恋的不堪地步。不难想见,当他们二人的第一次越轨偷情时,应该是在贾珍多次追求的咄咄逼人的气势之下,柔弱多情的秦可卿是在怀着一次又一次十分矛盾的心情之中,半推半就地与公公一度春风的。

        也许,从此以后,秦可卿才发现公公比自己的男人更懂得怜香惜玉。在秦可卿的去世后,贾珍不仅悲痛欲绝,而且为她举办了贾府中最为隆重的葬礼;而她的男人贾蓉对于自己的女人之死好像无所谓一样。从中不难看出,秦可卿之所以深陷不乱之恋的背后原因。

        当秦可卿和贾珍最后一次在天香楼幽会时,恰巧被丫环瑞珠不小心碰见。结果从此以后,秦可卿最担心的就是自己和贾珍乱伦的事情终于被人发现,因而一直患有心病的她便从此卧床不起。但此时的尤氏并不知道儿媳妇和自己老公乱伦之事。后来,尤氏无意中发现了秦可卿的簪子竟然在自己的老公贾珍的手中。当她问了宝珠并得到进一步印证后,她就什么都明白了。而并不知内情的宝珠却将此事如实的告诉了一直有心病的秦可卿,一直担心自己婆婆知道此事的秦可卿更是难掩万分羞愧之情。

      当然,这种乱伦之事实在令人难以启齿,她的婆婆尤氏一直对贾珍毕恭毕敬、随守分际,她不可能因此事而像王熙凤一样大闹贾府,只好把打掉的牙齿默默地咽到自己的肚子里。婆婆越是这样无声的抗争,深知人情冷暖的秦可卿越是承受不住这种无言的压力。为了不致于让与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公公贾珍太过于尴尬,她选择了死亡。当秦可卿死后,他们二人偷情的见证者瑞珠便也选择了撞柱而死,和瑞珠关系十分要好的宝珠也从中揣摩出了一二,她选择了另一条解脱之法,甘心愿为秦可卿义女,担起了摔丧驾灵之任。于是,一场公公与儿媳妇不乱之恋的丑闻从此便深埋于贾府的大墙之下了。

       不管如何,这一丑闻主要责任方还是贾珍,因为秦可卿主动勾引贾珍是不可想象的。其原因有三:

  首先,秦可卿出身贫寒,是一位十足的灰姑娘,如今却嫁入了豪门,成为了贵族。因其从小没见过什么大世面而形成的秉性,在其步入贾府后,必然会步步为营,倍加小心,不敢多走一步,不敢多说一句话,更不敢生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表情,说其去主动勾引贾珍,绝的就是吃错药后的天方夜谭。

  其次,从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那一曲,我们也完全可以判断出,秦可卿应当是一位自幼就饱读诗书的大才女,我们可以称之为凤凰女——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因此,对于古代女子所应遵循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她也必定是烂熟于心,她也一定知道越礼的后果。所以红杏出墙的淫荡行为,必定为其所不齿。

  再则,宁国府是长房,她又是宁国府的长媳,将来也会成为宁国府的贾母,如此优越地位,如此美好前途,她又怎么轻易地把它葬送掉呢?

  好了,既然秦可卿没有主动出轨的可能,这性丑闻的主要过错方就非贾珍莫属了。

  但是,这世界有色心没色胆的男人多的是,更何况贾珍是要把淫手伸向自己儿媳妇。而这个儿媳妇儿又是贾母心中“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是尤氏心目中“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媳妇;是贾府上下一干人中心中“孝顺、和睦亲密、慈老爱幼、怜贫惜贱”的好媳妇、好妯娌、好主子。面对这么有“地位”,有品性,受人尊重的媳妇,贾珍没有禽兽般的胆量,也不敢贸然行事的。难道他就不怕触犯众怒,众叛亲离吗?

  当然,我们也完全可以说贾珍就是禽兽,没有人性,不过在人性问题之外,社会学上的原因往往才是人们关注探讨的重点。那么,到底是怎样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让贾珍色向胆边生,进而将他那肮脏的淫手伸向了他的儿媳秦可卿呢?

  其一,宁国府是长房,而贾珍又是族长,对于贾府的日常大小事物,他可是一手遮天。

  而他的长辈贾赦、贾政碍于情面,对于族中的事物,他俩总是很少过问,就是算过问了,也没有多大作用。况且,这贾赦又不是什么好鸟。秦可卿死后,贾珍要用王爷级别的人才能用的棺木给秦可卿做棺材,贾政反对无效,就是最好的例证了。

  再加上荣国府颐养天年的贾母只关心他的宝贝孙子贾宝玉,对荣国府其他大小事物她基本上都不过问,宁国府的事,她就更关心不到哪里去了。权力得不到监督,掌握权力的人往往都会为所欲为,一手遮天的贾珍想把秦可卿弄到手也就轻而易举了。

  其二,秦可卿出身寒门,一个弱女子,要背景没背景,要靠山没靠山,在加上其心里久已熟知的名节观念,遇到这类丑事,她又怎么敢张扬呢?如今我们都是新社会了,一些女子遭人强暴后,不也是选择息事宁人吗?况且,贾珍又是族长,秦可卿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他的手中。贵族小姐迎春出嫁后都遭到厄运,更何况是贫贱至极的秦可卿。

  这一点,我们从小说《白鹿原》中也能得到一些佐证。如果秦可卿敢轻举妄动,贾珍完全可以像鹿子霖教训田小娥一样,向秦可卿反咬一口。到那个时候,秦可卿就只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其三,秦可卿,一朵鲜花插在脓包上。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秦可卿嫁给了贾蓉,恐怕才是其人生最大的悲剧吧。老子的威严,儿子的敬畏,也许正因为如此,贾珍才敢夺子之爱。只要贾蓉有一根骨头能硬那么一点点,性格能强辣那么一点点,人品正直那么一点点,对秦可卿能怜惜那么一点点,等等等等,就没得贾珍那么胡作非为了。这贾蓉绝对是人渣级的人渣,脓包级的脓包,女人嫁给这种男人就离死路不远了。

  真不知道贾蓉是否听说过“大义灭亲!”这句话。别人搬不动贾珍,难道他贾蓉还动不了吗?他可是贾珍的亲生儿子啊!唉!

  其四,家道尊严压死人。中国有句古话,家丑不可外扬。就算是贾府政治的中心贾政早就知道这一切,他也不敢有丝毫的张扬。他和贾珍一个代表着朝廷权威,一个代表着家族权威,在封建家族中这两股权威,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了家族的未来,贾政等就算真有拿下贾珍的本事,他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轻举妄动。秦可卿死后,贾政就这么算了也是最好的证明。

  综合以上三点,于社会,秦可卿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者,要靠山没靠山,要背景没背景,任人宰割;于家族,秦可卿秦空有一副好名声,却没有一个真心能支援得上她的得力人,只能一个人承受所有的磨难与痛苦;于家庭,丈夫懦弱无能,经常遭淫魔公公毒打,一点家庭都没地位,因之,秦可卿就更没有实质性的家庭地位了。在这个社会,在这个家族,在这个家庭,她都是最底层的弱小者,处于这个社会,这个家族,这个家庭的顶层的贾珍要蹂躏她,还不是像蹂躏蚂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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