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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失去《宪法》赋予的应有地位后进入被边缘化境地

(2025-08-15 11:06:00)
分类: 合作经济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党的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方针政策指引下,城市集体经济(以下简称集体经济)获得了历史性大发展,天津有25万人在集体经济就业,事关天津经济活力和市场繁荣,涉及千家万户。当政府指导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应接不暇时,19928月创建本会,市政府给本会定位为“为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服务”,在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方面给政府当帮手、作助手,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团体合力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局面。
    上世纪九十年代,当城乡集体经济总量超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大发展影响私营经济发展进程时,反对集体经济的思想和行为相继而生。主张“国有化”的同志总想削弱集体经济壮大国有经济,对党和国家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发生了动摇,取消集体经济优惠政策,禁止国有企业兴办集体企业;主张“大规模私有化”的同志总想消灭集体经济以壮大私营经济,反对马列主义把个人出资创办的合作社引向集体经济走社会主义道路,主张个人出资只能创办私营企业,反对集体职工拥有企业财产权利。党的十五大重伸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后,两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收手,刮起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兴办集体企业“一收了之”之风,刮起对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一卖了之”、“一变了之”之风,导致大量集体企业变性,大量集体资产流失,大量集体职工下岗,大量股份合作制企业消失,集体经济失去《宪法》赋予的应有地位后进入被边缘化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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