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中,以贾王薛史(家亡血史)四大家族从盛荣到覆灭为故事背景和情节依附,从而通过塑造人物性格反应人性和社会风貌,以贾府为核心,围绕“宝黛钗湘”爱情为线索,明写一部言情小说,暗藏一部明末清初的血泪历史,以一喉二歌手法,创作出空前绝后的文学之最。
在一些情节上,故事发生在贾府以外,所以,四大家族中的薛家王家和史家,都有不同程度的笔触,这里我们只看薛家的一小段描写:
【且说那买了英莲打死冯渊的薛公子,亦系金陵人氏,本是书香继世之家。只是如今这薛公子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老大无成,且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錢粮,采办杂料。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龙,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之旧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錢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老家人等措办。寡母王氏乃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荣国府贾政的夫人王氏,是一母所生的姊妹,今年方四十上下年纪,只有薛蟠一子。】
这里大家注意到没有,这里薛家是“皇商”似乎没有多大争议,只是“户部挂虚名”就耐人寻味了。
我们知道,明朝由于制度的不严谨,像户部工部等有设有“采办”,而且十分混乱,正是给少数人藉此虚开发票,谎报实情,采办过程也是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半买半抢强争暴敛。这样是也我们今天认识明朝不能回避的短板。相比之下,在清朝,尤其是在清初时期,政府购买,一律由户部采买,不设专门皇商,而是采买官员根据当时具体市场行情,照价采购,并有着严格的制度与法令。
清代两广总督王庆云(1798~1862)《熙朝纪政》卷三“纪采办”载:“我朝无均输和采办之政,凡宫府所需,一出时价采办,而不以累民。”
像明朝那种“户部挂虚名”的做法寸步难行,想那些打着“皇商”幌子的人,因为有了皇家身份,像是钦差大臣,横行乡里,胡作非为,欺行霸市,无法无天的做法,都是三令五申加以打击与清理,《清实录》中,关于“采办”条款特别多,这样的内容很容易找到线索。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载:【辛丑(康熙五年,即1666)。谕户部、近闻内外奸棍、违禁妄称显要名色、招摇肆行、于各处贸易马匹纪疋、及各项货物、河路霸占船只、关津恃强妄为此皆该管官、瞻徇容留、疏忽怠玩所致。以后如有此等奸棍、仍前指称王贝勒辅政大臣、及内外大臣名色、招摇肆行者、地方官必严察拏获送部、从重治罪。如地方各官、仍踵故辙、瞻徇怠玩、不行缉捕、或别经发觉、或旁人出首、将其贸易经过地方、不行缉捕官、从重治罪。尔部即通行严饬】
康熙六年:
【户科给事中姚文然疏言、四川、湖广、江西、浙江、江南五省、采办楠木、每有不肖官役、借事吓诈、封锁民房、砍伐坟树、百姓受殃、必用贿求免。况采木原有丈尺定式、乃不问大小、砍山陆运、假公行私、致累小民。请敕严禁。得上□日、采办楠木、以备大工之用。不肖官役、及奸商土棍、借名生事、苦累小民、著督抚严禁】
即便更早一些的顺治年间,关于“采办”找到一条:
【户部以江南采买布疋粗恶。议令入觐官带回另买。得上□日、拨回另买、恐致累民。其解到布疋尔部酌议价值另用 】(《清实录.顺治朝实录》)
这种高压制度下,也是完全不同与《石头记》所描述的情景大相径庭,如果我们说曹雪芹的爷爷叫曹寅,曹寅所生活的年代,哪有薛家那样为所欲为的“采办”,更没有既定的“皇商”,因为,在清朝,所有宫府所需,采购权利除了集中在户部,更要要遵守法令。
这样,“曹雪芹”写的那个繁荣而混乱时代,铁律下清朝所呈现,而是明遗民熟悉的生活背景!《石头记》乃遗民写成,康熙年间已经完稿,把《红楼梦》后移了半个多世纪,实乃红学的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