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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伤医劣迹的女教师,此生再也“高级”不起来了?

(2018-01-15 0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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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陈小武性骚扰学生一事,刚刚被调查证实,对外经贸大学又爆出副教授薛某性骚扰女学生。或许真是吸引力法则发威,前几天“高铁拦车女”罗某的教师身份、曾殴打医生的上海女教师评高级职称的事,接连使“师德”这个话题不用买就上了热搜。

讨论这类波及某个群体的事件,最怕上纲上线,扩大打击面。虽然这四起事件,看起来都和教师行业有关,但内心澄明的人不难看出,其实内中存在两种很不同的情况。前两起性骚扰事件,是在教师职业身份之下,对其执业对象学生施恶,毫无疑义属于“师德”问题。

教育部在决定撤销陈小武“长江学者”称号的回应中说:利用师生关系对学生实施性骚扰,严重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对触犯师德红线、侵害学生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这几句话用词精准,表达克制。清楚地表明,师德这个概念是相对于师生关系而言的。这两人侵害学生,说他们师德有亏,至允不过!

那么再来看后两起事件,会发现性质并不相同。罗某虽然职业是教师,但是她阻挡高铁的行为和学生及工作无关,说她修养欠缺、甚至私德有亏都可以,但和“师德”好像并非同一个问题。团结湖参考(微信ID:Talkpark)的很多老读者和我辩论,大概意思说教师这个职业很特殊,老师的私德也会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应该把罗某开除出教师队伍。

严刑峻法可能在短期内收效很快,但它后患无穷,所以正常社会无不是以过罚相当为原则。封杀、清除出队伍,的确是有必要存在的惩罚,但在运用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可惜的是,人们总是太过迷恋这种快意恩仇的手段。就像看火的不怕火大、菜市口的吃瓜群众迷恋“咔嚓”的脆响一样。

于是罗某一事未平,上海女教授缪某一事又起。2015年的时候,缪某就医时和医生发生冲突,当事医生称被缪某打到骨折尿失禁。事发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作为纠纷案结案。但一些医生维权团体一直在追踪缪某,2016年缪某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关注此事的网友发起质疑,最终缪某提出“因个人原因,自愿撤销”落户申请。

近日,缪某再次参评上海高级教师资格。在评审公示期间,有网友旧事重提,认为缪某殴打医生师德有亏,没有资格当选高级教师。医患纠纷这事儿说起来也是很复杂,我向来不同意医患之间一有了纠纷,就说病人是医闹。但是动手打人这件事,无论如何也是错误的。缪某的行为错到根本不需要辩解。她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警方虽未公布详情,但双方既已“达成协议”,想来缪某已经付出相应的代价了。

那现在的问题是,有人认为缪某犯过殴打医生这样的错误,那她从此就应该被钉在耻辱柱上,不能落户、也不能晋升职称。所有惩罚措施设立的初衷,归纳起来无非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要矫正错误行为,而不是要把犯错人赶尽杀绝。有道德洁癖的人可能没有想过,如果一朝犯错,终身都要背负惩罚、从此所有好事都与他无缘,那犯错者又怎么会有改正的动力呢?过于苛细的惩罚,在围观者眼里是觉得挺爽,但带来的结果是破罐子破摔。人性,就是这么复杂,中道才是王道。

可能有人会说,你们评论员净整些唬人的大词。谈师德就谈师德,你扯什么人性。然而事实是,没有对人性准确而深刻的领悟,细微琐事可能都做不好。有一些人可能真诚地认为,世间应该有一个完美无缺的榜样供人去瞻仰朝拜,看上去这好像是师生关系的极致,唯一遗憾的是,根本找不到这样的完人。

我看《论语》时觉得,在子路心中孔子一定不是个完美的老师,他常常当众质疑老师,一点面子都不留,有时候气得老师发誓“天厌之!天厌之!”可是子路为什么还是一辈子跟着老师呢,可能正是因为这位老师愿意和学生们一起修正错误、面对失败,不断靠近真理。这也许才是求师问学的真正魅力。

打人事件后,缪某付出了代价,也获得了当事人的谅解。两年过去了,并没再传出缪某旧错重犯的消息,那么局外之人又何必捏着此事,不断挑动对立情绪呢?至于对学生的影响,我想老师这段知错而改的经历,他们一定会记住一生。

有个人犯了错误,后来她改正了,世间的美好无非如此!

(文/于永杰)

微信号:Talk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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